编者按:近几年来,光伏产业迅速崛起,在国内外发展势头迅猛。光伏发电清洁环保、技术可靠、适用性强,既适合建设户用和村级小电站,也适合建设较大规模的集中式电站。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等国家机关对光伏产业也表示充分的认可和大力的支持,倡导在光照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光伏产业,开展光伏扶贫。
为探索发展分布式光伏扶贫产业,县政协主席吕进远和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国栋率我县中共届政协委员及县发改、投促、扶贫、深百协作办等部门负责同志一行17人于今年5月8日至12日,前往深圳汉龙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和单位,围绕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助推脱贫攻坚课题进行学习考察,重点围绕光伏发电产业的发展模式、运营情况、示范点建设等内容,以实地参观、查阅资料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综合考察和交流的意见,现结合我县实际,就本次考察调研报告如下:
一、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能耗大幅度增加,能源和环境对可持续发展的约束日愈凸显。大力开发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已经成为减少环境污染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保证我国能源供应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在各种可再生能源发电应用中,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已经成为重要的发电方式,其具有无污染、可持续、总量大、分布广、利用形式多样等优点。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主要在于其经济性、环保性和节能效益,以及能够提高供电安全可靠性及解决边远地区用电等。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装机容量较小,一般单点接入容量小于6MW,一次性投资的成本费用较低,建设周期短,投资风险小,靠近用户侧安装能够实现就近供电,投资回报率较高。在光照资源优越的田东县发展光伏产业,既符合产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又符合国家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战略,既有利于扩大光伏发电产业市场,又有利于促进田东县贫困人口稳定增收,实现精准脱贫。
二、国家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政策依据
2013年以来,国家相关部门出台大量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政策,以此来激励和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项目的发展。主要政策如下:《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能源〔2013〕1381 号)、《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3〕390号)、《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方面相关意见和规定》(2013年国网)、《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296号)、《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51号)。这些政策的出台,对光伏发电的推广起到积极作用,电网接入申报及核准有章可循。2013年8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51号)明确: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 0.42元/度实行全电量补贴,由电网企业转付。其中,余电上网电量,电网企业按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2016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该《意见》指出,在2020年之前,重点在前期开展试点的、光照条件较好的16个省的471个县的约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以整村推进的方式开展光伏扶贫工作,保障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其他光照条件好的贫困地区可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实施。同时,光伏发电等新能源的发展是广西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的重中之重。2016年9月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光伏发展的目标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鼓励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建设,适度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重点建设博白林场农业光伏并网发电、隆安光伏农业大棚等光伏电站项目。“十三五”时期,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分别新增90万KW。
三、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在田东县发展的积极要素
(一)我县基本县情
我县有53个行政村列为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村贫困村,占全部行政村的32.9%,其中大石山区村有43个,占贫困村的81%。自然条件十分恶劣,人地矛盾十分突出,脱贫攻坚难度很大。由于目前我县剩余的农村贫困群体主要分布于自然环境恶劣、基础设施较差、产业发展薄弱、思想文化落后的地区,导致扶贫难度和成本随之增加。多数贫困户是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户,家庭经济收入主要依靠所承包的少量责任田,由于缺技术、缺资金、缺门路,日常生活比较艰难。加之第一产业要有产出,主要依靠人工劳动,但产业附加值不高、收入低,费力不讨好。两相对比之下,青壮劳力大多选择外出务工,在家的多为老弱病残,即便想要发展产业,也是“有心无力”。如果拘泥于传统的思路、依托单一的农牧产业、依靠贫困农户自己发展生产和面对复杂变换的市场,已经难以实现贫困户的脱贫和持续发展。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已经进入攻坚拔寨的关键阶段。因为,如何立足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利用不同产业的技术、市场、政策等优势条件,整合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普通农户、贫困户等资源,创新扶贫模式,把资源利用起来、优势发挥出来、潜力释放出来,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成为新时期扶贫工作的关键,也是扶贫工作的难点。光伏扶贫是国务院扶贫办确定的精准扶贫十大工程之一,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新途径,实现扶贫开发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的积极转变,有利新兴产业发展与农村资源的有效利用。
(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主要特征
1.建设规模多样化,投资成本低。分布式光伏发电可以建设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也可以建设村级小电站,还可以建设规模较大的集中式电站。建设5KW光伏发电站需要投入约5万元,规模越大,成本有所递增。可根据实际选择适合的模式。
2.收益模式多元化,收效稳定且持续。系统安装并网后,只要有光照就能持续发电并产生效益。收益模式主要包括国家补贴、家庭自用及上网收益。根据深圳汉龙公司提供数据分析,家庭安装5KW光伏发电系统一年可收益7298元,大约需要,7—8年时间可收回成本;通过咨询田阳乔马片区光伏发电具体实践,家装3KW光伏发电系统月可直接电网收益200—250元,年收入达2400—3000元。田东县家庭用5KW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的扶贫方案是利用国家对于贫困户产业扶贫的政策,让贫困户借政府贴息贷款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组件,每年固定给贫困户4000元收益。这也就是说,只要安装了光伏发电系统,贫困户可每年增加4000元人民币的收入。相对于其他产业扶贫,光伏扶贫风险更小,相对于银行存款收益,光伏扶贫收益更大。
3.安装条件限制少,利于普及。光伏发电系统安装的主要条件是光照充足。该系统体积小、重量轻,安装方便,场地适应性强。可以单独占地连片安装也可以到农户、学校房顶等建筑物单独安装,规模可大可小,只要屋顶有40平方米天面、光照充足且有电网的农户均可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光伏产品这种安装轻便适应强的特点,减小扶贫工作的地域性差异。
4.运行可靠,使用安全。运行过程中零排放,无燃料消耗,无噪音无污染,无机械部件转动,对民众居住的生活环境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5.使用寿命长,维护成本低。光伏发电系统使用寿命一般20—25年。根据国家电网提供资料,农民户屋顶光伏发电建成后,基本不用农户操心,电网公司与贫困户签订并网发用电合同,电价补贴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运营服务有建设企业提供基本培训和使用手册,日常维护由专业化公司负责,设施故障由系统供应商提供维修,建立售后服务网点。
6.以光伏发电为契机,倒逼贫困村电网工程改造升级。完善农村电网发展规划,加大贫困村电网升级改造力度,确保各贫困村具备开发光伏扶贫项目的基础条件,改善农村电网质量,提高输送质量,使电网接入能力与光伏扶贫项目建设需求相匹配。
结合光伏发电以上特征和我县基本县情,调研组认为,光伏扶贫对于我县产业发展能力不足、土地资源缺乏及无劳力的贫困户,推动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无疑是一条有效途径。
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的不确定因素
光伏扶贫产业虽然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可以预见的不稳定因素,具体如下:
(一)光伏发电系统设备投入较大,资金难以筹集
目前光伏发电站资金投入一般是8—10元/W计,建设5KW光伏发电站需要投入约5万元,这对于贫困户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资金。
(二)光伏发电资金收益较慢,资金回笼存在一定风险
按照深圳汉龙公司提供数据分析,投入5KW光伏发电站,耗资5万元约需7—8年才能收回投资成本,产生效益缓慢。使用若干年之后,部分设备更新需要增加投入,资金回笼年限将会更长。
(三)光伏发电在收益方面尚有不稳定政策因素存在
由于光伏产业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经验仍欠缺,相关的政策还不够完善,相关工作流程可能没有能很好的衔接。如:受光伏发电系统稳定性和农村电网改善工程尚未完备的影响,电网企业可能出于成本和收益考虑,使得并网存在一定的障碍。
五、田东县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的现状与建议
(一)田东县光伏产业发展现状及有利条件
1.我县光伏产业发展现状
截至目前,我县有关光伏发电的产业有两个在建和一个拟建项目。在建的有田东林秀村农牧光伏生态养殖创业园项目和右江鱼梁库区甘莲沟18MW光伏大棚项目两个项目;拟建的是田东县家庭用5KW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其中,田东林秀村农牧光伏生态养殖创业园项目已经完成备案、选址、环评等各项前期工作,开始施工建设;右江鱼梁库区甘莲沟18MW光伏大棚项目也已经通过市发改委备案。这两个在建的光伏发电项目对田东县光伏产业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指导作用。而拟建的田东县家庭用5KW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目前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主要利用农户自家屋顶安装光伏组件,发电并网,每年收益4000—8000元人民币,对于增加农民收入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也是我们这次调研的重点。
2.我县发展光伏发电扶贫的有利条件
(1)区位优势。田东县位于广西西南部,百色市东南部右江河谷中心地带,地处北回归线上(北纬23°16′—24°01′,东经106°53′—107°26′)。根据气象数据,田东平均年总辐射在 5755.84MJ/m2 左右,根据我国太阳能资源区划标准,田东县属于二类区,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具有良好的开发前景。
(2)政策优势。田东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同时也属于西部欠发达地区,发展光伏产业不仅符合国家对光伏产业发展的鼓励政策,还符合国家对于西部地区发展的各项有利政策。
(3)经验优势。田东县家庭用5KW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项目是广西平果东睿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田东分公司主建,深圳汉龙新能源有限公司协建。广西平果东睿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在平果县有在建项目,深圳汉龙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光伏发电产业发展成熟。因此,该项目在我县建设有经验丰富的光伏企业带动,可以更好的借鉴深圳光伏好的发展经验,从而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建设。
(二)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助推脱贫攻坚的建议
发展光伏扶贫,涉及到县政府、投资企业、供电部门以及贫困户等,应该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部门配合、群众自愿”的原则来实施。现结合调研情况提以下建议:
1.加强宣传,营造光伏发展氛围。与发展种养、劳务输出等传统增收途径相比,光伏产业对贫困户来说是个新事物。建议扶贫、发改等相关部门加强宣传,适时组织部分贫困户到已经建设好的试点村去了解,切身感受到光伏产业带来的效益,各乡镇、行政村积极配合,使光伏产业进村入户、入脑入心,推动“心动”转为“行动”。把宣传内容和宣传形式有机结合起来,以“实惠”为重点,以“案例”为载体,宣传光伏发电产业助推脱贫攻坚的积极意义。通过宣传栏、网络、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全力宣传,不断扩大覆盖面。
2.试点先行,展现光伏脱贫前景。实现光伏产业从无到有,从政府推动转为贫困户主动需求,建设标准化示范点是一条有效措施。建议相关部门,通过摸底调查,选择光照条件充足、基础设施完善、群众积极配合的村屯和片区作为建设运行示范点。完善政府、企业、贫困村(户)联动机制,形成合力,打造标准化、规范化示范点,为光伏产业的落地生根、规模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3.借鉴经验,选择光伏扶贫模式。例如:
(1)扶贫资金+农户银行贷款(云南模式)。云南红河州200套,政府出资70%,政府担保、农户从信用社贷款30%。
(2)扶贫资金+农户银行贷款(江苏模式)。江苏盱眙228户每户3KW,政府出资9万元,第三方担保公司担保,农户从当地农商行贷款95%以上。贷款期15年内每年净收益1000元,15年后每年收益3000元。相比云南模式,该模式在政府出资很少的情况下关键要延长银行贷款期。
(3)扶贫资金+企业垫付(贵州模式)。贵州罗甸40套,政府出资80%,企业垫付20%,后期农户以发电收益分期偿还企业。
(4)扶贫资金+地方财政配套(山西模式)。山西临汾光伏地面电站100千瓦,有中央扶贫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农户没有负担。
(5)扶贫资金+地方投资公司垫付(安徽模式)。安徽泗县,5000套,政府出资70%,当地投资公司垫付30%,后期农户以发电收益分期偿还投资公司。
从这些成功模式看,政府或社会都是光伏发电站的主要投资者,建议结合我县实际,选择适合发展运作模式,试点先行,逐步推广。
4.整合资源,形成光伏助推脱贫。如前所述,发展光伏产业,田东具备充足的自然资源优势,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系列文件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深入宣传和示范点建设为打消贫困户顾虑、树立发展光伏产业信心奠定了基础。天时、地利、人和局面逐渐形成,为重点铺开、规模发展光伏产业提供了有利条件。建议我县因势利导,顺势而为,充分利用脱贫攻坚政策,整合扶贫资源培育和发展光伏产业,为我县脱贫攻坚提供新的助力。
总之,发展光伏产业是我县脱贫摘帽的一条有效路径,其经济性、环保性和节能效益符合国展战略,稳定的收益又能有效地助推贫困户摘穷帽、拔穷根,是一项很有发展潜力的产业项目。尽管存在一些不稳定因素,但只要政府发挥协调作用,企业完善服务,贫困户提高内生动力,光伏产业将有力助推我县脱贫攻坚迈开新步伐!
原标题:关于田东县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助推脱贫攻坚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