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武汉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明确:
市域内不再新(改、扩)建燃煤电厂,对现有燃煤电厂煤电机组进行改造,确保供电煤耗低于310克标煤/千瓦时,各类工(产)业园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和企业自备热电站,对现有耗煤用户实行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
优化电源和电网、气源和气网等布局结构,进一步完善多气源格局,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度增加天然气发电能力,积极发展区域热电联产和分布式供能系统,继续推进实施电力工业“上大压小”,形成大中小相互调节、互为补充的电力供应体系。统筹城乡能源发展,结合新农村建设,同步配套清洁、高效的能源基础设施。积极发展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大力发展传统化石能源的清洁和低碳利用技术。
提高电源自主供应能力。推进汉口西部地区2×30万千瓦级燃气热电冷联供项目、沌口调峰电厂18.5万装机燃气机组供热改造并扩建1台18.5万装机燃气热电冷联供项目,在全市新增布局总装机容量为15万千瓦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到2020年,全市新增各类装机容量约130万千瓦,总装机容量达到720万千瓦,电力自给率达到41%。
以热电联产为主,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和工业余热为辅,地源热泵、江水源热泵和生物质燃料锅炉为补充,先期形成“三大片区”(武昌、汉阳、汉口片区)布局,“十三五”期末向“四大板块”(大临空、大临港、大光谷、大车都板块)延伸。到2020年,全市实现主城区和各开发区生产生活供热配套,满足工业生产负荷4282.6t/h,供热面积4150万平方米,供热量6.28×107GJ/年。
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成投产湖北龙源黄陂刘家山风电场项目、国电黄陂云雾山风电场,装机容量分别为4.95万千瓦和5万千瓦,填补我市风电空白。抢抓国家实施光伏扶贫政策机遇,在全市布局一批光伏扶贫项目,新建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0万千瓦。研究风电、光电上网支持政策,拓展新能源发展空间。
推进生物质能规模化利用。扩建东西湖新沟、洪山星火村、汉阳锅顶山以及新建新洲陈家冲、蔡甸千子山等5个垃圾发电项目,新增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能力6500吨/天。
原标题:武汉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