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公司主要从事光伏电站建设业务,主要于屋顶或墙体建设分布式电站,提供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Construction)及大型电站建设服务。完成收购后,锦州阳光将拥有目标公司全部股本权益,将成为阳光能源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阳光能源执行董事兼执行长许佑渊表示:“光伏产业市场需求逐年急速成长,带动了各种上中下游光伏产品的需求,同时在经过了过去近三年来产业环境供过于求的调整后,光伏产业中各家厂商逐渐由彼此竞争的关系走向上下游战略合作的方式。因此,透过公司产能和销售业务策略性的上下游垂直一体化整合,公司除了可销售不同种类的光伏产品(例如:硅棒, 硅片, 电池, 组件)给光伏产业中的上游及中游客户外,亦可透过产业垂直整合的方式直接服务下游终端客户。”
据介绍,通过此次收购,阳光能源公司业务将拓展至光伏电站建设服务,公司业务全面涵盖整个光伏产业链,目标成为太阳能发电项目一站式服务供应商。近期,国家能源局下达了《2014 年光伏发电年度新增建设规模》通知,全年新增备案总规模1400 万千瓦,其中分布式800 万千瓦,光伏电站600 万千瓦。
阳光能源管理层认为,国家政策积极推动太阳能电站建设业务发展,此次收购在国家政策支持的情况下符合国内光伏行业未来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