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对分布式光伏资金实行全过程管控,进一步优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结算流程,简化结算手续,提高服务效率,保障中央财政分布式光伏项目电价补助资金能够安全、及时、准确地拨付到位。
专业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专业管理工作的主要流程
1.业务受理与设计审查。2.并网验收与调试。3.项目备案及基础信息采集。4.电量抄录。5.上网电费和补助资金结算。6.补助资金年度清算。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保证流程正常运行
财务部负责牵头组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结算工作,保障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结算工作顺利实施。各专业部门职责及分工如下。
财务部:是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结算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补助资金目录申请审核,相关标杆电价、中央补助标准价格指导,电费结算,账务处理等。
营销部:是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结算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补助资金目录申请,电量复核,电费核算,对整个量、价、费进行复核等。
各客户服务分中心:是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结算管理的业务经办部门,负责受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基础信息采集、合同签订、电费发行、票据开具和收集等。
专业管理的先进做法
(一)营财数据高度集成及信息实时推送
充分利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结算管理实时传递和共享项目基础信息、结算补助电量、上网电量及电费信息,实现营销与财务数据线上提供,提高交互信息质量和效率。
(二)统一实时转账及合并记账
分布式光伏项目大多分布在农村和城乡接合部,业主大多开立的结算账户为地方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而单位结算账户为工商银行,公司主动协调工商银行开通经费户网上银行企业贵宾室业务,由大批量的资金支付传递单据和资金支付制证改为批量支付,不仅实现了对项目业主不同开户行的统一实时转账,而且实现了银行账务和企业账务的合并汇总记账,减轻工作量的同时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巧解”开票难问题
为解决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票问题,国家电网公司向国家税务总局上报了《关于分布式发电项目上网电费税票开具有关问题的请示》(国家电网财〔2013〕1649号)。经积极争取,2014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2014年第32号《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等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按照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并代征增值税税款,同时开具普通发票;按照税法规定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直接开具普通发票。”
国家电网枣庄供电公司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解决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票难问题,以保障光伏发电项目的正常结算。电子发票相比纸质发票,其突破了传统纸质发票的概念,具有实时性、交互性、低成本、易存储等多方面的优势。通过数字媒体形式传送与保存发票内容,可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电子邮箱等方式传送给接收方;采取电子签章实现发票签名、电子盖章,实现电子发票唯一性和防篡改性。从枣庄市国家税务局了解到下一步会取消通用机打发票(电费冠名发票),均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保障所有的发票数据都及时上传税控系统,进一步降低使用发票种类。2016年3月15日,在枣庄供电营业大厅成功开具山东电力系统首张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在实际执行中,对于个人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等小规模纳税人,若公司为其代开普通发票,将无法对3%的进项增值税进项抵扣。因此,公司争取政府部门同意对不符合免征增值税条件的用户,公司不代开发票,由用户自行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其中,对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可按扣除3%增值税的燃煤机组标杆电价标准结算,对一般规模纳税人要求开具17%增值税发票并予以结算。
(四)业财协同实现结算系统与报表的高度统一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较普通电厂相比,不仅户数较多,而且信息量较大,线下表格已远远不能满足当前的日常管理需求,通过应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结算管理模块提供定制化的查询界面,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相关信息的查询统计,并清晰展示补助资金的计提及发放情况等;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台账管理;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统计及上报;实现结算系统与财务管控报表的线上实时提供,提高交互信息质量和效率。
(五)相关财税扶持政策精准有效落地
为大力推进光伏发电产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印发了《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和《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自2014年10月1日起,月销售额上限调整至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月销售额计算应包括上网电费和补助资金,不含增值税。《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1号)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文到之日前,已征的按本通知规定应予退还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对于这些扶持政策,公司专门组织人员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进行宣传和培训,切实解决开票难、财税知识空白等问题,让项目业主都有自己的一张“明白纸”,从而扫清分布式光伏发展的主要障碍,简化手续和流程、降低企业推广成本、增加用户收益,将直接打通分布式光伏产业发展的“最后一公里”困局。
专业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标准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全电量补贴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下同),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支付,由电网企业转付;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含税,下同)收购。“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标准参照光伏电站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全部自用”或“自发自用剩余电量上网”变更为“全额上网”消纳模式,即参照光伏电站电价政策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国家电网财政〔2014〕1515号)规定:“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标准参照光伏电站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目前,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补助目录备案制度,而光伏电站执行补助目录审批制度,且各地光伏电站享受可再生能源电价补助标准不同,需价格主管部门核定补助标准。“406号”文件出台后,已有不少分布式光伏项目业主申请变更模式。针对此类情况,对已变更为全额上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且尚未正式纳入财政部补助目录的,建议分布式用户按照光伏电站补助目录审批制度走流程,申请纳入财政部补助目录。财务部目前按照燃煤标杆电价以上网电量支付电费,补助资金部分暂不支付(含420元/千千瓦时的补助价格部分),待正式纳入财政部补助目录以后再按照各地光伏电站享受的可再生能源电价补助标准补齐差额。
(二)在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支持下,以光伏发电为代表的分布式能源的产能和装机容量均快速增加,分布式光伏呈现井喷式增长
现阶段枣庄地区已经上网备案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达到4000户,下一步还将继续呈直线式增长。根据国家电网财〔2014〕1515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符合申请补助目录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完成并网后,各级电网企业可按照合同签订的结算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进行上网电费和补助资金预结算,待财政部公布分布式光伏发电补助目录后清算。在财务管控可再生能源结算管理中发起资金支付流程后付款及资金支付制证,大批量的传递单据和资金支付制证工作已不能满足专业管理要求,给日常结算工作造成不便和被动。
今后的改进方向及对策
(一)财务相关报表建立“一键式”取数功能
在相关光伏扶持政策的大力推进下,分布式光伏呈现井喷式增长,可再生能源结算管理系统能满足日常管理需要,但如此庞大的数据怎样才能实时反映到财务相关报表中是当前亟须解决的问题,在前期全面清理核对营、财系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存量数据,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相关信息,财务相关报表应当建立“一键式”取数功能,确保报表数据来源唯一、传递及时、格式规范、内容完整、记录准确。
(二)开票系统亟须站点式打印模式
目前SG186营销业务系统还不能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升级版建立接口,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特别是营改增后,小区配套费、高可靠性供电费等业务改征增值税,建议充分利用公司资源和大数据、物联网、移动应用等新技术,尽快将营销MIS系统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升级版建立接口并建立发票服务器,以站点形式直接开具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减少增值税发票种类,逐步取消电费普通冠名发票,大力推广电子发票,以强化信息实时管控,促进财务管理精益高效。系统的建设、运行进一步拓宽了发票打印模式,在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日趋显现,完美解决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结算和票据开具打印的难题,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和效果。
(三)规范核算流程和细化部门职责
分布式光伏结算管理目前还处于不成熟阶段,应进一步规范核算流程和细化部门职责,各相关业务部门应加强协调,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减少工作量,提高分布式光伏项目结算管理效率。
(作者单位: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枣庄供电公司)
原标题:基于营财一体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