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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农发银发[2017]72号 关于加大力度支持我省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的通知
日期:2017-09-06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xiaoguang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近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发布了《关于加大力度支持我省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的通知》,该文件要求“项目资本金应由地方政府自筹,且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向我行申请的贷款额度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80%。”

此外,该行还要求,“对使用行业排名靠前、品牌知名度高的发电设备的电站,电费收益折率为30%—50%;对使用行业排名靠后、品牌知名度低的发电设备的电站,电费收益折率为10%—30%。”
黑农发银发[2017]72号 关于加大力度支持我省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的通知
黑农发银发[2017]72号 关于加大力度支持我省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的通知
黑农发银发[2017]72号 关于加大力度支持我省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的通知
黑农发银发[2017]72号 关于加大力度支持我省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的通知
黑农发银发[2017]72号 关于加大力度支持我省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的通知
原标题:“要求政府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20%,优先使用品牌知名度高的产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分行光伏扶贫政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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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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