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省扶贫办、省财政厅联合发文确定2018年“光伏小康工程”实施县名单,我县成功入选。下步,我县将根据文件要求,加快“光伏小康工程”顺利实施。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全省“光伏小康工程”总投资为108亿元,将带动120万千瓦光伏建设规模,惠及省内的29个县(市、区)。目前,我县已在云峰街道龙祥村落实项目选址900余亩,并引进杭开集团共同开发,总投资约2.3亿元。
据了解,“光伏小康工程”采用补助折股、农户自筹购股和企业入股等方式,各级财政补助折算量化为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股份,实行分户收益,按规定享受资产收益分配。同时,县(市、区)可因地制宜,根据自身实际,开展集中式扶贫光伏电站,充分利用荒坡荒地、沿海滩涂、鱼塘水面、农业大棚等上方架设太阳能电池板建设农光、林光、渔光互补光伏电站,也可以开展分布式光伏供电系统,以户为单位,利用低收入农户、村级公共建筑、异地搬迁小区等屋顶以及农户庭院等建设户用光伏系统。
原标题:我县被确定为2018年“光伏小康工程”实施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