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云南宾川县政府新闻办获悉:2月25日13时50分左右,部分人员对该县大营西村并网光伏太阳能发电站建设项目工地的设施及项目部附近的群众守山房进行损毁,打伤两名工作人员。宾川警方迅速出警,并依法传唤了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故意伤害的47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并对其中6名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和故意伤害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据通报,2月25日13:50左右,宾川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案,称有人到西村并网光伏太阳能发电站建设项目工地,使用石头、木棍破坏电站项目部设施及附近的群众守山房,房屋损毁严重,两人受伤。县公安局迅速出警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并依法传唤了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故意伤害的47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员。
据了解,宾川县大营镇排营西村并网光伏太阳能发电站建设项目于2013年4月通过省、州核准,由中电亚洲能源项目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位于大营镇西村后山,一期用地1288.204亩,属未利用地和一般耕地。
该项目由大营镇人民政府和中电亚洲能源项目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后,由镇政府成立项目协调组开展相关工作,于2013年6月完成土地丈量、附着物统计和土地征用手续,其中,租用1270.404亩,征用17.8亩(征用手续已经省国土厅批准)。镇人民政府按照县人民政府相关批复的政策标准对租用土地的97户村民进行了兑付,现已兑付租地补偿费81户286万元,在兑付工作中,有部分群众对项目用地补偿标准、土地租征用补偿费分配方案持有不同意见,未涉及土地租用的农户要求参加统分,目前还有16户农户、村民小组集体的374.575亩未利用地尚未兑付租地款,部分村民也因此到州县相关部门反映,相关部门均认真接待并作了详细的解释。
经公安机关调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杨某某等人以要求参加分配(张等户属非租用地户)、提高土地租金或一次性征用为由,于24日、25日两次分别纠集近百名村民(多数农户未涉及到土地租用)对电站项目部的设施及项目部附近的群众守山房进行损毁,打伤两名工作人员。
公安机关经审查后,对其中6名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和故意伤害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一名违法人员进行治安拘留,其余人员经指评教育后解除传唤。
截至记者发稿时,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