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扶贫办及发改委、陕西省延安市发改委相继印发《关于开展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百日会战”的通知》、《关于督促加快光伏扶贫项目进展的通知》,“紧盯时间节点”,“为保证电站效益最大化,各项目单位务必加快建设进度”,“月督促”、“月通报”、“集中会战”,言辞亢奋,鞭打快牛。
两个月后,光伏标杆上网电价调整通知下达,2017年6月30日前未能投运的光伏电站将全部执行新的上网电价,每度电下调0.13元。
事实上,目前在电站指标下达的过程中已经为光伏扶贫电站划定了“特区”,即一般商业性电站不得占用扶贫电站的建设指标。
原标题:能否为光伏扶贫电价开个小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