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改委 、湖南省扶贫办、 郴州市人民政府:
近日,天合光能牵头,联合光伏行业优秀企业青岛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利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九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郴州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光伏“超级领跑者”项目合作备忘录。
光伏 “超级领跑者”是国家发改委从战略层面推进我国清洁可再生能源可持续发展,于2015年推出的一项重大举措。该项政策出台两年来,国家已批准在全国各地实施多个项目,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山西大同光伏领跑者
光伏 “超级领跑者”一般根据国家指导意见大纲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相联系进行顶层设计。具体考虑当地的太阳能资源条件、荒地资源、消纳情况进行统筹考虑。在光伏 “超级领跑者”项目申报中,也存在不少地方政府与光伏企业为追求规模与片面经济效益,不顾当地的实际情况,盲目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其结果是不仅得不到国家支持,参与项目相关单位也付出不小代价。与湖南相邻的江西省就是由于片面理解政策,没有进行统筹考虑,有三个市申报的光伏 “超级领跑者”项目,谋划两年都未得道国家批准。湖南省郴州市是湖南省太阳能资源较好的地区之一;同时、郴州作为湖南矿产资源城市,在前些年的开发中,存在大量的超过万亩的矿山废弃土地,这符合国家鼓励结合废弃矿山整理进行光伏开发的基本面;同时,郴州工业相对发达,又与广东省相邻,电量理论上消纳不成问题;以上是郴州市申请GW级光伏领跑者基地的三大优势。
但是,随着全国各地方政府与光伏企业对光伏 “超级领跑者”运营模式认识的加深,已上报及拟上报国家发改委的超级领跑者已经超过30个,竞争相当激烈。国家对此开始也持审慎的态度,对项目申报的要求越来越高,对领跑者项目政策也在重新思考调整。特别是目前中央在把扶贫工作放在第一位,又面临传统商业电站开发模式开发规模过大,新能源补贴入不敷出双重因素的叠加影响的情况下。国家已经有将大部分光伏超级领跑者项目与光伏扶贫结合,重新审批的想法。
郴州的光伏超级领跑者起因是湖南省在该市进行光伏扶贫开发试点。建议顺势而为,将郴州市光伏超级领跑者与郴州市光伏扶贫结合起来,以“湖南省郴州市1G光伏扶贫领跑者基地”项目主题向国家申报,获得批准的成功率较高。
结合湖南近些年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开发与光伏扶贫实践产生的问题与取得的经验,参考已取得国家批准实施的其他地方光伏领跑者基地的经验及国家光伏扶贫的有关政策,为确保“湖南省郴州市1G光伏扶贫领跑者基地”获得批准并顺利实施,个人对就该项目框架设计与实施提出几点意见。
1、把土地问题放在第一位进行光伏电站建设地点布局
郴州的光伏超级领跑者计划是将废弃矿山土地做为建设主场。但由于多年积累管理体制与部门政策矛盾的问题,主要是林业与国土的矛盾。初步调查,郴州市大部分废弃矿土地按现有政策都不能建设,需地方政府花最大力气解决土地建设性质问题。解决问题的时间有不确定性,将影响项目的实施的计划进度。鉴于此,建议郴州市1G光伏扶贫领跑者基地项目用地设计要一分为二。项目总量的一半用废弃矿山土地,另一半分布在郴州各县。每县安排50MW光伏扶贫项目。落实措施是:每个县平均10个乡镇,每个镇平均安排5M光伏扶贫项目;每个乡镇选10个重点村建设,其中建一个2M左右的乡镇级光伏扶贫电站,选址用地60亩左右;再分解每个村选9亩地左右建设300KW光伏扶贫电站。从省林业厅了解的情况、75亩三级林地县级人民政府有权批复使用,这样安排县及光伏扶贫用地可较快落实。郴州市1G光伏扶贫领跑者基地项目用地设计按以上一分为二安排为指导思想,使项目落地实施有保障,增加了项目的操作性。
2、电力接入方案配套进行
电力能否送出与消纳,是保障郴州市1G光伏扶贫领跑者基地能否取得预期经济效益,保障贫困户利益的重要方面。项目应主动与湖南省电网对接,废弃矿山土地建设的大规模地面电站综合考虑电力送出方案;各县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与国家电网公司的农村电网改造计划对接,同时乡镇、村级电站选址时尽量离现有输配电网络近的地方,减少项目重复建设及保障电力送出。
3、创新应用方式
在每个县建设的10个2M左右乡镇光伏扶贫电站,100个左右300KW村级扶贫电站,可与当地的特色农作物,畜牧养殖结合,达到多种经营,最大程度增加农民收入;部分电站可结合乡村旅游、特色农庄建设进行,包括拟进行移民搬迁建设的新村,美丽乡村改造项目。废弃矿土地规模光伏扶贫电站与生态修复及中草药种植,旅游观光及科普教育相结合。
种养结合农光互补扶贫电站
4、多赢的投融资模式郴州市1G光伏扶贫领跑者基地总建设资金预算总投资70亿元(2017年),项目全部建成后,预计年发电收入8亿元;按全自有投资模式(银行不贷款)扣除各项运营成本(含税)年净收入可达6亿元。连续20年,可为郴州市带来120亿元收入。按国家贫困户脱贫标准,可解决20万贫困人口贫困摘帽;实际运行可采用20%资本金,80%政策性银行贷款模式。其中按国家政策要求,企业与政府成立光伏扶贫合资公司,双方各占50%左右(可协商比例)。政府可用专项财政扶贫资金做资本金,收入归贫困户所有。项目由参股光伏企业进行建设与运行维护工作。项目全部建成后,政府可根据上级扶贫资金到位情况,约定时间回购企业股份(类PPP)及归还银行贷款,使项目收入大部分用于贫困户。投融资模式一定要体现政府、贫困户、企业多赢的原则。
5、有效质量监管
为保障贫困户利益,确保建成光伏扶贫电站质量,项目建设企业有保障20年质量义务与责任。除合同约定外,建议每一建成的光伏扶贫电站都要设立明显的标准牌,标明建设企业与负责人,以利社会公开监督。对参与光伏扶贫领跑者企业,建立参与标准资格审查制度。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6、组建有申报领跑者基地申报经验的团队
作为湖南省第一个申报光伏领跑者基地的项目。项目与光伏扶贫结合,提出解决项目痛点-将项目实施中的主要载体土地一分为二,同时提出县大规模开展光伏扶贫的可行性实施方案,两者结合,统筹融合成一整体的解决方案。是本项目最大的创新方面及对对国家政策的最新解读。建议将此方案框架先向国家发改委及国家扶贫办领导汇报,争取得到原则性认同后,推进前期相关工作。郴州市1G光伏扶贫领跑者基地在国家有关光伏扶贫不设指标限制的政策框架下,得到项目批复的成功率很大。多专业协作,多角度沟通,组建有力团队,扎扎实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实施中采取先易后难办法,通过科学安排,有计划协调可预见的问题。争取郴州市1G光伏扶贫项目2018年全部建成、为全面解决郴州市扶贫攻坚任务作出贡献。
目前、不仅郴州市拟开展大规模光伏扶贫项目开发。永州市、邵阳市、怀化市等相关县市都在酝酿大规模光伏扶贫开发方案。郴州市作为龙头,群策群力做好‘’郴州市1G光伏扶贫领跑者基地‘’项目申报与实施工作。积累经验,为湖南扶贫攻坚事业推进将产生积极影响与示范作用。
原标题: 湖南省郴州市1G光伏 “超级领跑者”项目与扶贫开发接轨实施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