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发改能源字[2013]1062号)及《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二期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14]109号)文件精神,萍乡市正式启动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二期工程申报工作。
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二期工程将继续按照《江西省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试行)》执行,全省二期工程总建设规模5000户左右,满额后申报工作自动截止。申报成功的项目应于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设、并网和验收工作,其中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并网验收的补贴标准为3元/峰瓦,7月1日-12月31日完成的补贴标准另行研究,逾期的不享受二期工程的补贴标准。
从2014年2月10日起,萍乡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以向当地县级能源管理部门提出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二期工程建设申请,具体详情可登陆萍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萍乡市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专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