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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电网跨省峰谷互济交易首次实现市场化
日期:2017-03-09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xiaoguang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从国网西北分部了解到,国家电网西北分部2017年初组织国网陕西、青海电力首次签订市场化电能峰谷互济交易协议,西北跨省峰谷互济实现市场化新突破。

西北电网东西部潮流交换频繁,因此系统运行互补性强。东部的陕西电网峰谷差大,低谷时段调整困难,有低谷送出需求;西部的青海光伏发电比重大,电网峰谷差小,高峰时段出力受限,有高峰送出需求;中部的甘肃新能源装机多,风电出力的波动性、间歇性增加了省间送受电的需求。近年来随着新能源装机迅猛增加,系统运行调峰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一方面新能源因缺少相应的大范围消纳机制,弃风弃光严重,另一方面省间调峰资源长周期无序使用,矛盾比较突出。

西北分部以促进新能源更多消纳为目标,深入分析西北各省(区)电源结构、负荷特性、新能源发电出力特性以及电价水平和承受能力,充分挖掘西北各省(区)电力系统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互补潜力,通过逐步建立规则,引入新机制,积极引导新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努力实现多方共赢。

2017年初,通过跟踪西北各省(区)用电负荷扣除新能源出力后的等效负荷曲线,发掘省间互补交易潜力,西北分部组织陕西、青海首次签订市场化电能峰谷互济交易协议,约定交易价格和交易时段,安排青海在白天10点至16点光伏出力大的时候送出,陕西在晚间21点至次日7点负荷较低时间送出,充分利用了两省调峰资源,减轻青海弃光和陕西低谷时段运行压力。1-2月份,高峰时段青海送陕西交易电量3.17亿千瓦时;低谷时段,陕西送青海交易电量3.43亿千瓦时,西北电网跨省峰谷互济交易实现了实践突破。

下一步,西北分部将进一步挖掘西北省间丰枯、峰谷互济潜力,加强引导推广,积极组织协调,在具备条件、具有意愿的的各省(区)之间广泛开展峰谷互济交易,促进电力系统经济运行和新能源更多消纳。

原标题:西北电网跨省峰谷互济交易首次实现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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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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