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追加建设规模的通知
皖能源新能〔2017〕17号
皖能源新能〔2017〕17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383号)精神,我省提前使用2017年度建设规模50万千瓦,追加2016年度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2016年12月31日,我们通过公开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了淮南中电焦岗湖二期光伏发电项目等24个项目,并报请国家能源局审核同意。
现将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追加建设规模下达给你们,请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推进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尽早发挥效益。同时,抓紧在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系统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建设运行情况等内容。
附件:安徽省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追加规模建设项目清单
2017年3月2日
安徽省能源局
安徽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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