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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专家:聊聊有关分布式光伏的那些政策
日期:2016-12-29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xiaoguang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12月26日,2017光伏电价政策最终落地,而此次电价调整并没有调减分布式光伏发电度电0.42元/度的补贴标准。2017年无疑极大的利好于“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的投资。

同时,此前下发的国家《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就分布式而言,规划建设国家级分布式光伏示范园区50个、省级示范区200个;建设光伏新村100个;光伏扶贫规模达到500万千瓦;光电建筑一体化、移动光伏等200万千瓦。为此,光伏們依据国网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新能源研究中心冯凯辉此前的发言,就近年来有关分布式的国家层面及国网公司的政策做了梳理,供大家参考。具体如下:

我国对分布式光伏的定义

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位于用户附近,所发电能就地利用,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光伏发电项目。(【2012】1560号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方面相关意见和规定的通知)

分布式电源是指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安装、运行方式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发电设施或有电力输出的能量综合梯级利用多联供设施。(【2013】1781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分布式电源并网相关意见和规范(修订版)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下称“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中明确,在地面或利用农业大棚等无电力消费设施建设、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东北地区66千伏及以下)、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20MW)且所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的光伏电站项目,纳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指标管理,执行当地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

在《国家电网营销[2014]174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管理规则的通知》中,对分布式电源定义为:

第一类: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接入,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分布式电源;

第二类:35千伏电压等级接入,年自发自用大于50%的分布式电源;或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超过6兆瓦,年自发自用电量大于50%的分布式电源;

第三类:接入点为公共连接点,发电量全部上网的发电项目,小水电,除第一、二类以外的分布式电源。本着简便高效原则做好并网服务,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常规电源相关管理规定。

所以,综合看来,分布式与地面电站的界定有两个明确的标准,第一个是并网电压;第二个是并网容量。即单个项目容量,10KV并网不超过6MW;35KV(东北66KV)并网不超过20MW。

然而,从事分布式开发投资的刘鹏(化名)表示,在实际中,电网公司对于分布式的判定条件相对比较宽松。比如,部分电网公司主要依据是否并网在企业侧的变压器上,对于并网容量等并没有做严格的限定,譬如8MW分布式项目并网在企业变压器高压侧(10KV),在某些电网公司看来,也可以认定为分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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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编者按:12月26日,2017光伏电价政策最终落地,而此次电价调整并没有调减分布式光伏发电度电0.42元/度的补贴标准。2017年无疑极大的利好于“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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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伏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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