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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能新函〔2016〕6322号 广东省能源局做好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指标配置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12-28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xiaoguang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四、有关要求

1.申报规模要求。根据项目建设进展和计划并网时间等情况,项目业主申报列入2016年广东省普通光伏电站建设指标的规模不超过项目备案规模。

2.项目承诺并网时间要求。如项目未能按承诺时间投产并网,2017年原则上不再安排该公司新的建设项目。

3.项目承诺上网电价降价要求。承诺电价降价不设下限,严格控制项目上网电价上限,对明显高于平均电价水平的项目不予认可。项目业主应充分考虑光伏发电成本下降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竞价标准并出具降价承诺函。

4.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要求。业主提交的项目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不容易产生歧义,以确保项目评优的公正性、科学性。省将适时组织开展实地抽查,一经发现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其已获得的建设指标,并不得参与今后的指标竞配工作。

5.项目业主认真评估风险,谨慎决策申报。当前,光伏电站项目建设面临着上网电价下调、补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违规用地用林、税收缴纳等政策风险,各项目业主应认真评估风险,审慎做出是否申报的决策。

附件:1.申报2016年广东省普通光伏电站建设指标的项目基本情况表;
申报2016年广东省普通光伏电站建设指标的项目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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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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