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的通报,至少有两个点值得高度关注:
首先,据不完全统计,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对分布式光伏并网接入问题公开通报,对国家能源局来说还是首次;
其次,通报的内容非常详细和具体,分别指出了问题出在哪个环节,具体都是哪一类问题。
关于并网时限超期,通报提到:山东烟台市某供电企业在办理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时普遍超期,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具体问题是:一个项目提交并网申请后,供电企业延迟83天才受理。
关于未提供代备案服务,通报提到:宁夏石嘴山市某供电企业未向个人户用光伏用户提供代备案服务,增加了项目的备案负担。
关于增加项目投资成本,通报提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某供电企业将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交由业主自建,增加了投资成本。
关于违规扩大接入红区,通报提到:黑龙江哈尔滨市某供电企业因集中式新能源电厂反送电,将对应区域分布式光伏承载能力判定为零,限制了项目接入电网。
关于电费结算时限超期,通报提到:安徽省合肥市某供电企业延迟结算分布式光伏电费,影响项目收益。
关于更名过户业务不规范,通报提到:河南省驻马店市某供电企业在办理分布式光伏项目更名过户业务时存在不规范行为,影响了项目的公平接入。
关于违规备案造成市场壁垒,通报提到的细节是在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中擅自增设前置条件,区别对待民营企业,造成了市场壁垒。这一行为发生在四川省眉山市某区发展改革局。
以上四起,相继违反了《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办法》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不难看出,以上通报都颇具典型性和代表性,更是整个行业的难点和痛点。之前,将分布式光伏并网接入,已成为国家能源局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此次再次公开通报,无疑进一步释放了监管部门对整个行业关注和监管力度加强的信号,以及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决心。
结语:重视问题、发现问题,通过正式、公开的方式进行通报,开展关键环节和过程监管,也意味着,接下来就是如何解决这些制约行业发展的痛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推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原标题:国家能源局公开通报“七起分布式光伏并网接入问题”释放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