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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及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关于《临沂市分布式光伏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
日期:2024-09-20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wangxin_yjm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2021年7月27日,山东省临沂市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及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共同印发了《临沂市分布式光伏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该文件系山东省首个分布式光伏建设规范文件,对临沂市能源结构调整、分布式光伏有序规范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根据文件,该规范适用于6MW以下的屋顶分布式光伏系统,从消纳要求、项目备案、项目申报、系统设计、接网设计、电气技术要求、建设安装、工程验收、运行维护等方面给出了明确的细则要求。

文件强调,对于租用他人屋顶以盈利性质为目的的项目要按照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办理,鼓励列入国家分布式光伏整县开发试点县(区)按照规范先行先试。即意味着屋顶租赁户用光伏不仅无法享受0.03元/千瓦时的补贴,同时在申报手续方面也更为复杂。

从备案来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与户用光伏略有差异。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备案由业主自行在山东省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备案,户用光伏备案则由当地供电公司按月向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代理集中备案。

工商业项目在申报时,应先取得项目备案、电网消纳接入意见,再到县(区)发改局申报光伏发电平价上网。在具体手续方面,要提供电网消纳意见、项目实施方案、营业执照、备案证明复印件、上网项目信息表、平价上网和与预期并网承诺书以及房屋产权证明等文件。

在电网接入等级方面要遵循8千瓦以下接入220伏;8~400千瓦接入380伏;400~6000千瓦接入10千伏的要求。

在建设安装方面,建筑屋顶为坡屋面的,光伏组件与建筑无眠平行且有机结合,不得超出屋面外沿,光伏组件最高点不得高过屋脊。建筑屋顶为平面的,光伏组件要严格按照设计方案,不得擅自增加联排数量,外围不得超过屋面外沿,光伏板面应预留防风检修通道,确保运行安全。

具体文件见下:


































































原标题:山东省临沂市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及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关于《临沂市分布式光伏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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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临沂市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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