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环境社会影响分析
天水市“十三五”能源专项规划的实施环境影响分析,主要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环境影响分析和防治等方面论述。
(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针对本规划主要涉及能源生产方面,规划的电源建设包括风电场、
光伏电站、水电站、火电站,均是根据资源允许条件确定的装机规模和建设场址,工程的建设和运营都不会超过环境承载能力,火电站按相关规范做好环境预防保护措施,按国家环境质量和排放标准运营。
(二)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本次规划的主要建设内容以新能源开发利用为主,新能源电源只有在建设期间土方开挖以及施工车辆行驶,可能产生粉尘和二次扬尘,造成局部区域空气污染,可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降低污染影响,尽量减少对原表土扰动面积。禁止在大风天气开挖、回填土方,尽量降低空气中颗粒物浓度,减少扬尘。在电站运营期间不需要消耗其它的常规能源,不排放任何有害气体。规划火电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会对环境空气造成较大的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电站产生废污水经过预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后依托各电站拟建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B标准。通过设立事故池、生产装置区设围堰等措施,预防事故状态下事故污水漫流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电站建设运营期内不开采地下水,不会对地下水水量造成影响。项目可能产生废污水下渗的装置有化粪池、废污水预处理装置等,对地下水水质影响程度极其轻微或者无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环境影响:在项目区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临时堆存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最终实现综合利用,不产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依托天水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声环境影响: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所产生的施工噪音,施工现场主要高噪声施工机械有钻机、混凝土搅拌机、挖掘机、夯实机、装载机械、载重卡车、汽车吊等。风电场选址远离人群居住区,光伏电站施工噪声小,风电场、光伏电站建设不会对声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火电厂运行期间物流车流量会增多,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影响,应加强对其控制。
天水市“十三五”能源规划重点目标是提高能源保障能力,优化能源结构,增大可再生能源电力占比。初步测算,到2020年,我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折合60万吨标准煤,每年可减少烟尘排放量约7781吨(除尘器效率取99%),SO2排放量约6330吨(煤全硫分取0.7%,未脱硫),NO2排放量约6272吨,CO排放量约163吨,CO2排放量约159万吨,社会环境效益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