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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政发〔2016〕136号 文成县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
日期:2016-12-14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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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县级部门、单位职责分工

一、县发改局


(一)制定出台相关政策

(二)牵头审批光伏发电应用项目

(三)牵头协调建设过程中各类问题

(四)负责下达光伏发电装机任务

(五)负责在建、在批项目补建、增设光伏发电系统的审查把关

(六)负责光伏发电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光伏发电专项资金的管理

二、县经信局


(一)负责对综合能耗1000吨以上且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的企业进行用能总量指标确权核定

(二)负责光伏系统所发电量在企业能源消费总量中抵扣

(三)负责企业有序用电等级,审批企业电力增容

三、县财政局

负责“光伏专项资金”的筹措、整合和管理,负责县级分布式光伏发电电量补贴的发放

四、县住建局

负责已建屋顶承载力的控制

五、县机关事务局

负责政府办公房屋顶开发利用光伏发电系统

六、县卫计局


负责医疗机构用房屋顶开发利用光伏发电系统

七、县教育局

负责学校屋顶开发利用光伏发电系统

八、国网文成县供电公司

(一)负责光伏发电项目电网接入系统的设计、审查、审批

(二)负责光伏发电量的数据提供和结算

九、各国有投资公司(集团)

负责各自所属办公业务用房屋顶开发利用光伏发电系统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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