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荣村:计划收入三千实际三百
乌沙塘村等来了新的政策支持,而其他的地方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在宁夏进行扶贫调查的过程中,记者发现,距离乌沙塘镇两小时的车程,有个地方叫做欣荣村,家家户户屋顶上都装好了太阳能发电设备。按照发电量计算,每年收入应该超过3000元,也就是国家确定的“
光伏扶贫”目标收益。但是贫困户拿到手的只有每年三百块钱,相差了十倍,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记者:大概是多少收益一年?
农户:一年给300元
记者:一年300元?
农户:嗯,签了二十五年的合同。
今年3月,国家《关于实施
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当中,确定的目标是每年每户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而这个村子,
光伏项目建成了,每户的收益一年却只有300元。为什么会这样呢?记者找到了贺兰县扶贫办书记陈国忠。
陈国忠说,屋顶的收入应该在3000元每年,企业现在是把这个屋顶先租来,一户现在给了300块。
但就光伏扶贫,国家有着明确的规定,是作为资产收益,给村民们一个持续的收入来源,而不是企业租农民的屋顶。那现在为什么还是企业在租房顶呢?
“因为宁夏回购办法还没有出台。”陈国忠说,“现在主要的运作就是鼓励,我们现在鼓励移民自己回购,就是我们出台小额贷款,你可以贷款以后去回购。它的投入一户也就是个2万多元,实际上五六年的时间,基本上贷款都能还清。但农户愿意的不是太多。”
政府、企业帮助农户建好光伏发电设备之后,由农民出钱把设备再买回来。可是对于贫困户来说,基本生活都无法保障,怎么可能拿出2万多块钱。
让贫困户自己出钱购买设备帮助自己脱贫。这跟国家的政策大相径庭。在国家制定的扶贫战略中,有一个非常明确的态度,就是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尤其是资金,国家几次明确重申,地方政府一个重要职责,就是要统筹落实建设资金。那么,为什么还会要求贫困户们自己出钱来给自己脱贫呢?
几经周折,记者联系到了一位知情人,他告诉记者,在项目的最初设想中,并没有打算让贫困户来买这些设备,而是完全由企业负担,但是因为一块1000亩的沙地,让事情变卦了。
根据知情人的说法,那一千亩的沙地就在一个栅栏里面,原本打算这里铺上太阳能光伏电池板,交给企业经营,但是这个项目最终破产了,所以企业在光伏扶贫项目上的支出,需要当地来解决。
这样的说法到底是不是事实呢?记者再次找到贺兰县扶贫办书记。
陈国忠介绍:“当时考虑设计初衷还是好的,项目里面还有1000多亩沙地,想做一点光伏的设施农业。原来想的是这边建好以后,光伏农业一建,把这边投入3000元(每年)全部还给移民,然后拿这1000亩光伏农业给企业运作,最后的这个设计没有批准。”
沙地项目失败,就让贫困户自己购买光伏设备为自己脱贫,这样的说法实在有些说不过去。为了解决扶贫项目的资金问题,国家要求银行系统给与支持。为什么还会让贫困户自己掏钱呢?
陈国忠:这里面涉及到银行的问题,看银行给你贷款不贷款的问题。
记者:银行有什么顾虑呢?
陈国忠:银行当然有顾虑了,我跟自治区的农发行联系过,现在就是你贷款可以,你得有抵押担保,但是你村上合作社还是公司也好,咱现在没有什么资产抵押,也没有担保。
记者:那光伏项目就是你们的资产啊?
陈国忠:银行不是这样看待这个问题。
就这样,最后当地选择鼓励村民自己购买光伏设备。
今年3月下发的《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五个单位联合下发的。这份文件当中,特别提到,要因地制宜的推进光伏扶贫。对这五个部门的职责分工非常明确: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对各地区上报的以县为单位的光伏扶贫方案进行审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光伏扶贫工程提供优惠贷款。
但是落实到地方之后,分工明确却变成了“没人管”。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宁夏扶贫办副主任张吉忠:“我觉得这个事情是我们扶贫部门在呼吁和关注的一件事情。”
记者:仅仅是呼吁吗?
张吉忠:我们以后的光伏扶贫工作、光伏工作主要还是由能源部门来主导。我们也希望我们有关的主管部门对我们扶贫项目能够开绿灯,能够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关注。
扶贫办面对问题,强调要不断呼吁,那么当地的能源部门,面对这些问题又想到了什么解决办法呢?
记者:农户觉得自己没有2万5,他们拿不出这个钱,村里也拿不出这个钱。
贺兰县发改局局长杨慧:政府也拿不出钱。
记者:政府有扶贫款啊?
杨慧:关键是一个县才多少?一个县本级政府每年的财政收入,我们现在还是全区最好的县,一年才十五、六个亿,这十五、六个亿又发工资、又保障民生,哪有钱回购这些东西?还要基础设施发展经济,所以非常紧张。
对于扶贫资金由谁出的问题,国家的要求是地方政府来统筹落实,但贺兰县拿不出这笔钱。当地发改局认为,即便有资金,也不合适拿来投资这样的项目。
杨慧:政府不便于做这个事情,每一个光伏项目投资都很大的,它而且回收的周期特别长,二十多年,政府投资这些东西,谁来管理?谁来维护?谁来经营?都是问题。
国家在今年三月公布的关于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的意见文件里,对于贺兰县发改局提出的各种问题,早已做了详尽回答:地方政府落实扶贫资金,地方政府依法来确定项目的运营和维护企业。
记者:您认为这个不该政府掏钱,应该企业把它做起来?
杨慧:嗯,而且通过农户签约收益的方式也好,出租房顶也好,通过各种方式老百姓也愿意,反正屋顶闲着也是闲着。
某光伏企业副总经理徐湘华说:“我们也体谅政府的困难,但如果单纯让光伏企业大规模来投资这个扶贫电站,这样的商业模式是没法做大的。”
就这样,一个事先设计很好的光伏扶贫路线图,最终却完全走了样,一个原本政府,企业,贫困村民三方受益的项目,建好了之后却没有一方满意。直到今天,这些铺满贫困村民家中屋顶的太阳能发电设备,也没能给村民带来应有的收益,屋顶光伏扶贫计划在这里静静的晒着太阳,无人问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