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的“1230”到后来的几个“630”,中国的光伏企业早已习惯了这种“最后期限”。但从实际看,这种期限的设定对行业弊大于利。设置这个期限,可以督促企业按时完成项目投资,规范行业发展,但从以下角度,我们来探讨下弊端。
黑龙江、内蒙古等地刚完成指标分配,辽宁、宁夏等地指标分配尚未完成
2016年6月初,半年过去了,国家能源局才迟迟下发了2016年全国各省光伏发电规模分配方案。此后各省陆续开展了指标分配工作,但截至12月初,辽宁、宁夏、陕西等地尚未完成指标分配工作。
以下为各省指标分配完成的时间表:
各省指标分配完成的时间表
在山东以北的地区,从11月到次年的3月底都处于冬季施工期。因此,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部分地区、陕西等地都将面临冬季无法开工的现状。在这些区域,只有在2017年3月以后才能开始施工,留给这些地区项目业主的施工期只有3个月左右的时间。短期抢工的质量控制、产品采购等诸多方面也将受到影响和制约,此外电站的外线接入工程也是工期能否顺利完成的另一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