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如下:
湖州市南浔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区政协第四届 第三次会议第24号工作建议答复的函
浔发改函〔2024〕10号
李立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的建议》的工作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湖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十四五”期间要进一步增强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推进能源结构清洁低碳转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创新能源管理体制,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以工业领域节能降耗为重点,大力实施工业能效提升、加速产业结构优化。2023年全区各品种能源消耗中电力占比已经达到68.4%,天然气占比达到20.7%,能源结构持续向绿色低碳发展。
二、为做好可再生能源建设,南浔区已制定《南浔区光伏建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锚定碳达峰碳中和总目标,紧扣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区新定位,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坚持分布式与集中式并举,以整县(区)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为契机,聚焦光伏+行动,以集中光伏、工业企业屋顶光伏、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农村屋顶光伏等四大领域为重点,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加快构建新型清洁电力系统,2023年全区并网光伏12.22万千瓦,2024年计划安装光伏15万千瓦,进一步推进能源结构优化。
三、《湖州市南浔区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强化节能减碳标准约束,引导支持企业低耗能、低耗水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加大对年用能5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力度。鼓励高耗能企业要主动对标行业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科学测算企业短期和中长期节能降碳目标,处理好企业当下发展和长远目标、经济效益和生态保护的关系。目前全区共有96家中单用能企业列入用能预算化管理,通过实施监测企业用能情况,加强对企业能耗的管理。
感谢您对南浔区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刘文韬,电话:2669663。
湖州市南浔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0日
原标题:浙江湖州南浔区:2024年计划安装光伏15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