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碳资产管理的业务模式
与传统金融、实物资产的管理相同,碳资产可以通过向专业机构外包实现保值增值,以及将资产变现,获得资金并将之用于扩大生产或投资增值。碳资产管理的主要模式包括以碳资产托管、碳资产拆借、碳债券、碳资产质押融资,以及碳资产卖出回购等业务模式。
1.碳资产托管
碳资产管理不是绝大多数企业的主要业务方向,企业不愿意浪费资源在这种边缘业务上,因此企业就有将碳资产管理外包的需求,而同时这种管理外包还能给企业带来稳定的收益,这就为企业外包碳资产管理提供了动力。
碳资产托管是指将企业所有与碳排放相关的管理工作委托给专业咨询公司策划实施,以达到企业碳资产增值的目的。
在减少自身碳负债方面,企业具有内部信息与相应的技术能力。但是在碳市场的背景下如何实现碳资产的保值增值,除极少数碳资产规模巨大、成立碳资产管理专门部门的“排放大户”外,大部分控排企业均缺乏碳相关经验与专业能力。碳资产托管业务即指企业通过将碳资产委托给金融机构或专业的碳资产管理机构(信托),并分享收益(包括获得固定收益或者进行浮动的收益分成),而不需要直接参与碳市场交易的服务。通过将碳资产托管给专业机构,能够在降低履约成本和风险、获得碳资产投资收益,专注于自身的主营业务,提高经营效率。
2014年我国试点碳市场全部启动,碳资产托管业务也逐渐受到关注。
2014年12月,全国首单碳资产托管业务在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完成,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武汉钢实中新碳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和武汉中新绿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托管100万吨碳排放权,约定到2015年6月湖北碳交易试点履约期前返还碳配额,同时宜化集团获得固定收益。
获得托管碳资产后,管理机构可利用托管的碳资产从事多种碳市场操作,如二级市场投机套利性交易,以及其他碳金融活动。在这个过程中,会产生一下几方面的风险:
信用风险:碳资产托管是资产管理业务在碳市场的一种应用,因而同样是基于信托关系,也即受托人的信用,才能够成立的金融活动。但在碳市场建设初期,不论是市场交易的监管还是市场主体的管理,均有欠成熟。因此,如果对信用风险估计不足,采取无第三方担保的双方托管协议,便可能出现碳资产管理机构到期不能及时返还配额,或无法支付承诺收益的违约情况。即使最终能够采取法律手段获得赔偿,但可能会对双方的正常碳排放履约或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相对协议托管模式而言,由交易所进行第三方监管的托管服务模式,可以很大程度降低这方面的风险。
碳资产返还风险:对于控排企业而言,托管碳资产的返还时间需要在控排企业的碳排放履约最后期限之前完成,以确保控排企业拥有足够的时间完成履约操作。碳资产管理机构通常希望返还时间尽可能接近履约截止期限,从而可以充分利用履约前的市场波动进行套利。因此,合作双方对托管碳资产的返还时间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主管部门对碳排放履约的截止期限、交易所审批配额返还的时间、企业内部的审批操作等因素,并明确约定。
市场流动性风险:碳市场建设之初流动性较低,较大的买单或买单很可能找不到交易对手,或这对市场价格造成较大的冲击,使交易主体支付较大的成本。这是碳资产受托的金融进行碳交易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因此,受托机构需要结合市场总规模、流动性情况,以及自身资金实力,谨慎决定退管的碳资产规模。
由于存在上述风险,交易所有必要对碳资产管理业务进行必要的监管。可以通过交易账户监控与保证金制度,确保受托机构有能力偿还托管资产,控制信用风险,同时实现碳资产管理机构的资金高效利用。交易所介入的碳资产托管,可以帮助控排企业降低托管风险,同时为碳资产管理公司提供了一个具有杠杆作用的碳资产托管模式,有助于碳资产托管业务的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