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大工程实施安排
(一)总体目标
通过组织实施脱贫攻坚重大工程包,在脱贫攻坚期内,完成1.7万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交通、用电、饮水等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及其他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二)实施方式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省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建设。创新完善投融资体制机制,加强政银企社合作对接,对带动脱贫攻坚重点区域基础设施改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等具有较强外部性、公益性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或投资补助等方式予以支持;对农村电网等有一定收益的项目,鼓励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市场化方式予以支持。
(三)重大项目
围绕打破制约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增收的突出瓶颈,聚焦补齐主要短板,组织实施五大脱贫攻坚工程。
——交通精准扶贫工程。围绕完善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路网结构,加快建设扶贫村与临近公路连接道路、扶贫村内穿村道路,规范设置村庄指示标志牌、防护栏等安保配套设施,到2016年底,全面完成第二批省派“第一书记”609个扶贫村交通精准扶贫任务,新改建扶贫村道路1300公里;到2018年,全面完成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交通精准扶贫任务。围绕提高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客运公共服务能力,合理设置并优化途经扶贫村公交或客运班线,保障群众1公里以内(特殊情况2公里)乘坐,增设港湾式候车亭或停靠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到2017年底,完成1060个一般招呼站点、89个港湾式候车亭改造,改善脱贫攻坚重点区域出行条件,提高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规划总投资882亿元,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重点抓好国家专项资金农网项目、农村灌溉机井通电、小城镇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农村电网扶贫攻坚等工程,建设和改造110千伏变电容量2991万千伏安、线路6549公里,35千伏变电容量805万千伏安、线路6007公里,10千伏配变容量2093万千伏安、线路9.2万公里,0.4千伏线路15.16万公里、户表208万户;解决42万眼机井通电问题,2017年底前实现平原地区机井通电全覆盖;推进小城镇和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7276个小城镇和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任务;推进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农网改造升级,重点实施配变台区、老旧线路和低压户表的建设改造,2017年底前全面解决供电“卡脖子”、装备水平差、故障率高等问题;推进236个动力电不足自然村的农网改造工程前期工作,争取2017年底前全部竣工投用。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围绕改善搬迁对象生存发展环境,提高稳定脱贫能力,对济南市历城区,泰安市东平县,日照市五莲县,临沂市费县、沂南县、沂水县和菏泽市鄄城县等7个县(区),共涉及24个乡镇、86个行政村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7000人和同步搬迁人口28413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住房及必要的附属设施,以及水、电、路、气、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到2017年基本完成国家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同步搬迁人口的搬迁任务,2018年全部兜底完成,2020年实现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其中,2016年搬迁6515户、18990人;2017年搬迁6862户、22743人;2018年搬迁894户、36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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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扶贫工程。以无集体经济收入的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和无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来源的建档立卡深度贫困户为重点,因地制宜采取户用分布式发电、村级小型电站和集中式电站等建设模式,统筹实施
光伏扶贫工程,到2020年,确保覆盖1000个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10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先期重点推进112.05万千瓦的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其中村级电站(含户用系统)31.75万千瓦,对应帮扶7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户;集中式电站80.3万千瓦,对应帮扶3.1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户。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围绕解决规模小、老化失修以及水污染、水源变化等农村饮水安全不达标、易反复的问题,规划总投资12亿元以上,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以沂蒙革命老区18个县和中原经济区18个县等脱贫攻坚集中区域为重点,优选水源,进一步采取供水管网延伸、改造、配套、联网等措施,加快水处理工艺改造提升,推动城镇供水设施向农村延伸,提高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集中供水率和供水保证率。
根据脱贫攻坚工作进程,如有必要,今后可考虑将其他领域的相关重大工程纳入脱贫攻坚重大工程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