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答复明确指出,下一步,重庆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继续申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力争纳入国家试点示范,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积极向上争取在川渝地区规模化开展化工园区外制氢试点,争取布局建设一批制氢加氢一体站、综合能源站等基础设施,缓解各领域氢源供应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全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推动完善市级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九龙坡等区县出台区级产业扶持政策,逐步打通氢能产业各个环节的政策制度壁垒。
下一步,重庆将进一步加快加氢制氢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相关区县利用现有加油加气站点网络增设加氢功能,探索在物流园区等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比较集中的区域,依法依规建设企业自用加氢站,破解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行瓶颈。支持加氢站经营企业探索制氢加氢一体站示范项目建设,降低氢气运输成本。在现有成渝氢走廊的基础上,谋划推动打造长江经济带氢走廊建设。以高速公路城际物流为干线,以城市配送、公交、环卫、港口运输为支撑,拓展氢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应用。持续探索商业化运营模式,大力支持相关企业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融资租赁业务,不断提升氢燃料电池物流车市场渗透率。
下一步,重庆将以工业副产氢利用为先导,持续扩大可再生能源制取绿氢规模,积极探索常压固态、低温液态、高压气态等多元化氢气储运技术,加快推进长输管网建设。依托博世氢动力研发中心、国家氢能动力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重点项目,全力开展氢燃料电池系统及核心零部件技术攻关及产品开发。支持博世氢动力、国鸿氢能等核心配套项目尽快上量达产,不断提升本地配套能力,持续引进一批补链强链项目。支持庆铃汽车、上汽红岩、长安汽车等整车企业加快产品研发,不断提升氢燃料电池整车制造能力和水平。
全文如下: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96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金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制氢和用氢成本的建议》(第0963号)收悉。经与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氢能产业发展较晚,产业链各环节处于起步阶段,前期全市氢能产业主要以氢燃料电池产业为切入口,逐步完善氢气制备、储运、应用等环节,不断丰富氢能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具体如下。
一、政策支撑逐步完善。制定印发《重庆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明确了全市氢能产业发展总体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配套出台《重庆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关于规范加氢站试点示范阶段建设条件和流程(试行)的通知》《重庆市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2021—2023年)的通知》等政策补贴,对氢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与四川联合印发《重庆市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2021—2023年)》《四川省支持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对产业链技术创新、加氢站建设运营、车辆推广应用、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多次赴国家有关部委进行专题汇报,向财政部积极申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争取国家支持力度。
二、制氢能力稳步提升。目前我市氢源主要为工业副产氢(灰氢),产能60万千克/日,最大外供量18万千克/日,提纯能力2.6万千克/日。其中:长寿、涪陵、潼南等地有丰富的副产氢资源,年产量超过15亿方,其中长寿卡贝乐、扬子乙酰2家企业分别具有5.5亿方氢气产能。潼南万利来、长寿金苏化工、映天辉等企业已具备车用氢气提纯能力。
三、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已建成投用7座加氢站、加氢能力0.7万千克/日,其中长寿经开区2座、两江新区鱼复园区3座、九龙坡区半山环道1座、渝北区空港1座。在建加氢站3座、加氢能力0.2万千克/日,分别位于南岸茶园、沙坪坝西部物流园和大足三驱镇。同时已建成国内首条城际氢能示范通道—“成渝氢走廊”,并已在万州区、江北区、南岸区、巴南区、沙坪坝区、大足区、荣昌区等地完成10座综合能源站增设供氢功能的选址确认。
四、氢燃料电池及汽车产业稳步推进。长安汽车、庆铃汽车、上汽红岩等整车企业,已具备氢燃料电池乘用车、商用车研发生产能力,已上市车型18款。博世氢动力、国鸿氢能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生产基地、国家氢能动力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重点项目已建成投用。川渝两地已累计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908辆,其中四川602辆、重庆306辆。在市内推广的306辆氢燃料电池汽车中,庆铃物流车约150辆,搭载国鸿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的物流车、环卫车、搅拌车116辆,两江新区推广氢燃料电池观光车、公交车各20辆。庆铃汽车月产氢燃料发动机0.17万台,2023年装车1000辆。
您在建议中指出了我市在制氢和加氢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同时也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意见,市经济信息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充分研究,在市级层面推动全市氢能产业发展特别是制氢和加氢方面,结合实际予以吸收采纳。
一是针对您提到的“制氢制造能力和评价体系有待提升”问题,目前按照《长江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化石能源制氢和工业副产氢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应进入经认定且评定等级为C级(一般安全风险等级)及以上的化工园区;同时由于我市资源禀赋较差,本地光能、风能可开发利用潜力有限,电力需求“紧平衡”,大规模电解水制氢受限,工业副产“灰氢”量少,提纯成本和运输成本较高。下一步,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继续申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力争纳入国家试点示范,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积极向上争取在川渝地区规模化开展化工园区外制氢试点,争取布局建设一批制氢加氢一体站、综合能源站等基础设施,缓解各领域氢源供应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全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推动完善市级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九龙坡等区县出台区级产业扶持政策,逐步打通氢能产业各个环节的政策制度壁垒。
二是针对您提到的“加氢站建设成本有待进一步降低”问题,目前我市虽已建成投用7座加氢站,但目前加氢站运营困难,用氢量偏少,大部分投运站点的回报没有达到预期,市场主体对加氢站投资意愿不强。氢燃料电池汽车产量规模总体较小,且成本较高,价格昂贵,难以大规模推广应用。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快加氢制氢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相关区县利用现有加油加气站点网络增设加氢功能,探索在物流园区等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比较集中的区域,依法依规建设企业自用加氢站,破解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行瓶颈。支持加氢站经营企业探索制氢加氢一体站示范项目建设,降低氢气运输成本。在现有成渝氢走廊的基础上,谋划推动打造长江经济带氢走廊建设。以高速公路城际物流为干线,以城市配送、公交、环卫、港口运输为支撑,拓展氢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应用。持续探索商业化运营模式,大力支持相关企业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融资租赁业务,不断提升氢燃料电池物流车市场渗透率。
三是针对您提到的“储运成本亟待进一步优化”问题,目前,我市氢能产业链虽已初具雏形,但布局分散、多而不强,缺乏集群协作效应,产业散、小、弱等问题突出,创新力量不足,电解水制氢、固态储运、化学液态储运氢气以及氢能及燃料电池零部件建设等方面亟需技术突破。下一步将以工业副产氢利用为先导,持续扩大可再生能源制取绿氢规模,积极探索常压固态、低温液态、高压气态等多元化氢气储运技术,加快推进长输管网建设。依托博世氢动力研发中心、国家氢能动力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重点项目,全力开展氢燃料电池系统及核心零部件技术攻关及产品开发。支持博世氢动力、国鸿氢能等核心配套项目尽快上量达产,不断提升本地配套能力,持续引进一批补链强链项目。支持庆铃汽车、上汽红岩、长安汽车等整车企业加快产品研发,不断提升氢燃料电池整车制造能力和水平。
此答复函已经蓝庆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原标题:重庆:支持加氢站经营企业探索制氢加氢一体站示范项目建设,降低氢气运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