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聚顺新能源有限公司永州聚顺电池储能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工程永州聚顺电池储能项目已由湖南省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业主为永州聚顺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永州聚顺电池储能项目
2.2项目编号:0722-2024FE1185NMF
2.3工程地点:湖南省永州市道县荷叶塘变电站旁
2.4工程规模:总容量100MW/200MWh
2.5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新建规模为100MW/200MWh 一个电池储能电站,内设置升压站一座等电力配套设施。
2.6工程承包范围:
本项目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承包方负责本工程从勘察设计、设备采购、保管、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线路送出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对侧站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等,以及完成各项专项验收等全过程的全部工作,同时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工作协调及相关协调费用支付的交钥匙工程。承包人依据发包人的基本要求进行方案设计,材料的选型及相关工艺必须符合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并保证其技术指标、电能质量指标达到发包人的要求且符合当地电网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制定的规范,所用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
2.7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20日;
并网日期:2024年11月30日。
总工期暂定16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书记载时间为准。)
2.8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设计要求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一级、承试一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报告落款时间为准)具有1个100MW及以上新能源项目或同等容量的储能电站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复印件含封面、工程范围页、签字页、竣工报告或完工证明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3.5投标人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投标人近三年财务报表);
3.6投标人信誉状况良好,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
3.8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有1个100MW及以上新能源项目或同等容量的储能电站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多于两家。
原标题:湖南永州聚顺100MW/200MWh电池储能项目EPC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