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其中明确:
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是指利用海域、陆域开发建设的保障性并网项目,包括海上风电基地项目、海上光伏基地项目、陆上大型风光基地项目等。市场化并网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竞争性配置由山东省能源局统一组织,为保证客观独立性,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方式,具体组织开展竞争性配置工作。第三方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获得项目开发权的企业收取费用及其他不正当利益。
竞配文件应明确配置规模范围或具体项目、技术要求、工作流程、参竞资格、评选标准、结果公布方式等内容。
竞争性配置可以采取公开或邀请等方式进行。对于采取公开竞配方式的,应发布竞配公告,公告应当载明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竞配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审查过程中应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主体,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竞争性配置工作。
结合新能源项目开发实际,允许企业集团授权一家下属公司参与竞争性配置工作,下属公司应取得企业集团出具的唯一书面授权。
竞配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组织签订开发协议,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开工和并网时间,以及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建立省、市、县、企业“四级联动机制”。
省能源局负责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因政策调整、建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客观原因难以继续推进实施的予以调整;对无正当理由出现延期开工和并网的,按照竞配文件和开发协议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原文如下:
原标题:山东保障性风、光竞配管理办法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