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项目选址在河北曲周经济开发区区域内,利用企业厂房及办公楼屋顶,进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重点突出应用场景亮点特色。项目前期利用企业厂房及办公楼屋顶面积11.4万平米布局光伏,后期精准摸底、充分挖潜后,布局面积将逐步增加,并进行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
公告如下:
河北曲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优选光伏绿色产业项目投资开发主体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推动新型能源强省深入实施,进一步加快分布式能源高质量发展,发挥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在促进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实现工业领域能源安全可靠替代,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优选河北曲周经济开发区光伏绿色产业项目建设投资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河北曲周经济开发区光伏绿色产业项目。
(二)项目选址:河北曲周经济开发区区域内,利用企业厂房及办公楼屋顶,进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重点突出应用场景亮点特色。
(三)项目规模:前期利用企业厂房及办公楼屋顶面积11.4万平米布局光伏,后期精准摸底、充分挖潜后,布局面积将逐步增加,并进行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
二、配置原则
(一)坚持统筹资源,生态优先。根据资源、电力供需、生态环境等条件,统筹光伏项目与环境保护关系,严格落实土地节约集约用地有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利用企业厂房屋顶、办公楼楼顶等,因地制宜,探索光伏开发新模式新业态。
(二)坚持市场导向,合作共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自愿不强制、竞争不垄断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面向社会公开优选光伏项目投资开发主体,坚持引入行业综合实力强、信誉良好、能带动地方发展的企业,配置1家合作投资开发主体。
(三)坚持规范管理,保障安全。探索完善分布式光伏备案、设计、建设、并网、运维等管理体系和安全技术标准,严守安全底线,遵守工程建设标准,确保系统运行可靠性和安全性。
三、申报条件
(一)投资主体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投资主体应具备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光伏电站的条件。
(三)投资主体为同一法人或法人之间存在交叉股权关系的,及母公司出资或部分出资组建的子公司参加投标的,均视为同一个投资主体。
四、有关要求
(一)投资主体确定后,必需独立投资建设,且在项目建设期间,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建设规模和建设地点等主要内容不得变更,否则将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投资主体确定后,要加快推动项目建设相关工作,保证在2024年8月底前并网发电。
(三)投资主体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复印件一式两份。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17:30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城投大厦二楼(河北曲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8室)。
原标题: 河北曲周经济开发区光伏绿色产业项目投资开发主体优选工作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