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如下:
重庆市能源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4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李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规范性政策文件降低能源保障要素成本的建议》(第0742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进全市新能源开发建设,促进市内能源绿色转型
我市风、光新能源资源属全国Ⅳ类地区,主要集中于渝东北、渝东南区域。“十四五”以来,我市启动了“风光倍增计划”,编制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制定年度新能源开发建设方案,大力推动16个区县开展国家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新能源开发建设持续加速。截至2023年底,累计建成新能源装机366万千瓦,其中:风电205万千瓦、光伏发电161万千瓦,同步建成配套新型储能10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2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实现网源同步投产。近三年,我市新能源消纳率达到100%。我市新能源资源主要集中在高海拔山区,基本农田、林地、自然保护区等限制性因素较多,项目用地、道路建设等开发成本较高,同时区域本地消纳能力有限、送主城都市区电网通道薄弱,限制了新能源开发建设规模。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和全市能源电力发展专项规划,科学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充分挖掘开发利用潜力,推动全市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二、加快推进“外电入渝”,推动市外低价电入渝消纳
“十四五”期间,加快推进“疆电入渝”、川渝特高压交流工程建设,推动构建以疆电、川电、三峡电为主,藏电、西北电为辅的外电入渝格局,推动更多优质四川水电、西北风光电入渝消纳。当前,川渝特高压交流工程、“疆电入渝”输电通道正加快建设,力争分别于2024年、2025年建成投产,将大幅度提升市外优质清洁能源入渝能力。同时,已推动疆电(南疆)送电川渝、渝黔联网互济工程滚动纳入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中期调整,为中长期电力保障赢得主动,降低我市用电成本,提升全市绿电消纳占比。
三、绿色高载能产业和重点优势企业电价支持政策
202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取消了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进入市场的用户原则上按照市场价格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暂无法直接购电的,可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同时,国家严令禁止地方对特定用户实施优惠电价政策。因此,加大对绿色高载能产业和重点优势企业的电价支持力度存在政策障碍。后续,我局将指导支持相关区县、企业发展分布式综合能源,降低用能成本。
此答复函已经我局王祖勋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原标题:重庆:大力推动16个区县开展国家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