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栏目报道,湖北省孝感市部分县市乡村一些基本农田被违规侵占,建起了光伏电站。
在安陆市(孝感代管县级市)木梓乡建新村,甚至发生了2019年才耗资829.17万元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仅过两年,就改建成了光伏项目的怪事。
农田之中“长”出光伏电站,这一幕怎么上演的?
项目上马为何如此急促?
早在2020年,即木梓乡建新村高标准农田建成的第二年,木梓乡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就写入《木梓乡2020年度工作总结暨“十四五”期间工作计划》。该项目流转土地约2000亩,总投资3.5亿元。
2021年,该项目开始建设。央视报道称,村民反映,光伏板建起来后,农业项目并未一起实施,所谓农光互补,实际是走了个形式。
说好的“农光互补”,结果是农田形同撂荒。这个项目是如何通过审查监管的呢?
前脚刚建成高标准农田,后脚就改建成光伏项目。这种“换装”,是不是如网友猜测的那样,为了两次申领国家补贴呢?
当地应彻查此事,给公众一个合理交代。
是如何通过层层审批的?
国家有关部门多次强调,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然而,央视报道称,仅木梓乡的光伏发电项目占地就达2000多亩。
当地村民提供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载明,该片土地的性质属于基本农田。
既然明文规定不能占用耕地,那是谁批准了土地用途改变的?
报道中提到一个特别值得注意的情况。孝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花西乡国土资源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通过县里找省里,把(一部分)基本农田调出来(做改建光伏电站所用),再把别的地方(非耕地)调成基本农田(的名义)。”
这种偷梁换柱的歪经,是怎么唱出来的? 难道是在保证耕地红线压力下,而采用的“障眼法”?
耕地改建光伏站,违背农业发展初衷
违规大建光伏站,谁能获益?
是当地村民?实际上村民意见极大。基本农田租赁给光伏项目后,农民收入降低,还得忍受光伏站的噪音。
是售电效益?实际上并不理想。在孝昌县,电站、光伏项目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方面,发电量每年都已经达标了,而且还有超标被限制发电的情况。另一方面,电价便宜加上限电,效益情况并不理想。
那么,这些光伏项目的后续项目为何依然在筹备中?所谓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产量标准究竟是什么?
国家明确规定,全国农村实际耕地面积不低于18.65亿亩。保护耕地红线,就是保护我国的粮食生产安全,保证中国人的饭碗牢牢地端在自己的手中。
如今,孝感部分地方耕地改建光伏站,面对公众的诸多疑问,应该一查到底。该整改的整改,该追责的追责,切莫有“风头一过风平浪静”的想法。
同时,这也是给其它地方敲了一记警钟。建设光伏项目不可占用耕地是底线,切莫以为可以有所变通。
原标题:高标准农田刚建成,旋即改建光伏电站,是折腾还是骗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