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政策的强力支持是可再生能源增长背后的关键驱动因素。在发展可再生能源方面,国家在体制上给予了充分保障,如国家能源局专门成立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国家也专门成立了新能源发展中心。同时,国家还出台了众多相关法律和政策,包括总量目标、强制上网、分类补贴、专项资金保障等制度,以保障可再生能源的消纳。
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带来了良好的环境效益和民生效益。据环保部部长陈吉宁透露,2015年全国空气质量总体趋好,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4.1%。
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同比分别下降3.1%、3.6%、5.8%、10.9%,“十二五”减排目标超额完成。
民生方面,
光伏发电正成为我国扶贫攻坚的重要力量。今年10月,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下达了第一批总规模516万千瓦
光伏扶贫项目,共涉及河北、山西、辽宁、吉林、安徽、江西等14个省份约2万个贫困村,可为约5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户每年每户增收不低于3000元。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未来我国可再生能源还将继续赶超跨越并引领世界。2016年初,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15%,2030年达到20%,“十三五”期间新增投资约2.3万亿元。其中,到2020年底水电开发利用目标3.8亿千瓦,太阳能发电1.6亿千瓦,风力发电2.5亿千瓦。
“加快推动能源转型,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今后的关键是如何落实。”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李凡荣告诉记者,能源革命的本质是推动主体能源更替和能源生产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既是我国推动绿色经济发展的新动力,落实能源革命的核心内容,也是我国减排、落实《巴黎协定》的必然要求。“中国将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使可再生能源在推动能源革命中发挥引领作用。”李凡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