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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中天科技董事长薛济萍:加快完善政策,支持沿海滩涂光伏产业发展
日期:2024-03-06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linxinru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中天科技董事长薛济萍精心准备了两份发言材料和五份建议,主要聚焦民企为江苏经济挑重担、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沿海滩涂光伏产业发展等方面。

“在‘双碳’背景下,发展沿海滩涂光伏,拓展新能源应用场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薛济萍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相比于陆地光伏,沿海滩涂光伏具有发电量高、土地占用少等特点。与此同时,沿海滩涂光伏具有天然的环境优势,水面开阔无遮挡,日照较长且利用充分,其发电量较陆地光伏高5%至10%,能够实现能源的高效转换利用。

“相比于西部地区,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达,用电需求量大,是实现绿色能源转型的重点地区。”薛济萍认为,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和人口密集,土地资源较为珍贵,但滩涂资源丰富,“在东部沿海滩涂发展光伏产业,是解决我国可再生能源供给和需求不平衡矛盾的有效途径之一,能够有效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薛济萍直言,沿海滩涂光伏作为绿色能源,其产业发展必须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目前发展沿海滩涂光伏必须处理好占用湿地等问题,但有关政策尚不明晰,沿海滩涂光伏产业发展方向依然不明朗”。

首先,湿地分级分类保护利用的政策尚不明朗。《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明确,国家对湿地实行分级管理,按照生态区位、面积以及维护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程度,将湿地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且对国家级和地方重要湿地占用的管理较为明确。“对禁止类行为和确需占用湿地的项目类型有明确规定,缺乏对一般湿地管理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占用一般湿地发展沿海滩涂光伏等产业缺乏政策指导。”薛济萍表示。

其次,滩涂光伏占用湿地面积计算的标准尚不明确。在具体项目推进论证过程中,对于沿海滩涂光伏占用湿地面积计算缺乏明确的指导意见,存在着以光伏投影面积、桩基占用面积计算等分歧,缺乏相应的技术规程和政策规定。

再次,落实湿地占补平衡的可行办法尚不完善。薛济萍表示,国家就湿地占用明确必须落实“占一补一”要求,分别通过异地恢复、重建湿地,或者缴纳湿地恢复费的方式,落实湿地占补平衡,“但目前湿地恢复费的缴纳标准尚未正式出台,部分地区湿地资源紧缺,缺乏落实湿地占补平衡的可行办法”。

“加快完善湿地保护利用政策,支持沿海滩涂光伏产业发展,需要综合施策。”薛济萍建议,要明确湿地占用管理的政策要求,进一步完善不同等级、不同类型湿地占用的具体管理办法,“针对沿海滩涂光伏产业发展特点,就占用湿地问题出台专门指导意见,适当放开项目占用一般湿地的政策口径,为沿海滩涂光伏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薛济萍同时建议,要明确湿地占用面积的计算口径。结合沿海滩涂光伏特点,综合考虑湿地占补难度和效益,明确项目占用湿地面积的计算口径,为落实湿地占补平衡,以及规范沿海滩涂光伏产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除此以外,他还建议明确湿地占补平衡的可行办法。为切实保护好滨海湿地资源,推动沿海滩涂光伏产业发展,实现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效叠加”,建议国家和地方结合湿地资源实际,科学确定不同类型的湿地恢复费缴纳标准和方式,探索湿地异地占补可行路径,尝试在一定地区和范围内建立补充湿地资源库,通过购买指标的方式解决湿地占补平衡问题。

原标题:全国人大代表、中天科技董事长薛济萍:加快完善政策,支持沿海滩涂光伏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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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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