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竞争对手变成利益共同体,可能也就是转眼间的事。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出通知,将进一步收紧此前已经纳入规划但还未正式开工的煤电项目。
按理说,煤电和光伏现在正因为发电权之争而处于矛盾日益升温之际,因此煤电项目的暂停对光伏而言,应该是“乐见其成”的事。
不过,凡事都需要看细节。在前述国家能源局的通知内容中,还有这么一句话:为避免因接受外来煤电造成受端省份电力冗余,按需推进煤电基地配套煤电项目的规划建设,并相应调整配套风电、光伏发电投产时序。
更直接的说,对于那些作为大型煤电基地配套的光伏发电项目,其中还没有开工的,也需要按照此次调整的煤电建设节凑来。
根据此次国家能源局下发的通知,需要调整建设进度的主要包括新疆准东煤电基地准东至华东、宁夏宁东煤电基地宁东至浙江、内蒙古鄂尔多斯煤电基地上海庙至山东、陕西陕北煤电基地榆横至山东输电通道配套煤电项目的投产规模以及内蒙古锡盟煤电基地,锡盟至山东、锡盟至江苏输电通道配套煤电项目的总投产规模。
粗略来看,受此次煤电建设进度放缓的光伏发电项目规模,并不是一个小数。以准东新能源基地为例,其规划的光伏发电规模就达到了2.5GW,锡盟煤电基地的光伏装机为550MW。
其实,更大的影响来自于,随着煤电基地建设的放缓,与其配套的特高压电网项目的建设是否也会放缓或者说送出容量变小,这可能会进一步加剧一些地区的“弃光限电”。
五大煤电基地建设节奏放缓
电力和一个国家的经济有时就像水和面的关系,总需要在面多了加水、水多了再加面之间循环。
眼下,国家能源局正在为煤电可能的过剩而担忧。
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调控煤电规划建设的通知》,要求结合国家定期发布的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进一步加大风险预警等级为红色的省份自用煤电项目(不含民生热电)规划建设的调控力度。
资料显示,这已经是国家能源局最近下发的第四份类似文件。
根据这份文件,对纳入规划项目尚未核准的,暂缓核准;已核准项目,尚未取齐开工必要支持性文件或取齐开工必要支持性文件尚未开工的(开工标志为主厂房基础垫层浇筑第一方混凝土),暂缓开工建设;2016年开工建设的,停止建设;2015年底以前开工建设的,也要适当调整建设工期,把握好投产节奏。
不过,对于上述项目,并未一棒子打死,也稍微留了一个口子。那就是,待风险预警等级转为绿色后,在国家的指导下,由相应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逐步恢复缓核、缓建煤电项目核准、建设。
上述通知还表示,暂缓核准和开工建设的不包括民生热电项目,指承担民生采暖供热负荷,且根据近期规划热负荷预测情况,采暖期热电比不低于80%的热电联产项目。
数据还显示,在2014、2015年,国家能源局还批准了数个大型煤电基地项目。
此次,这些项目也并没有获得“法外开恩”。其中,新疆准东煤电基地准东至华东、宁夏宁东煤电基地宁东至浙江、内蒙古鄂尔多斯煤电基地上海庙至山东、陕西陕北煤电基地榆横至山东输电通道配套煤电项目的投产规模,2020年底前要控制在国家规划规模的一半以内;内蒙古锡盟煤电基地,锡盟至山东、锡盟至江苏输电通道配套煤电项目的总投产规模,2020年底前要控制在730万千瓦以内。
波及范围有多大?
值得关注的是,在此次通知中,特意提到了在这些煤电基地中包含的光伏、风电等项目。也就是说,这些项目的配套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也要根据配套煤电项目的规划建设相应调整投产时序。
不要小看了这一句话的分量,这意味着数吉瓦的光伏项目将要受到或大或小的影响。
以准东新能源基地为例,其获批的风、光电外送方案总建设规模770万千瓦中,风电520万千瓦,光电250万千瓦。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光伏建设规模200万千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光伏建设规模50万千瓦。
与之相比,锡盟煤电基地的风、光电规模要小一些。其中,锡盟至山东捆绑送出新能源规模为100万千瓦,预计风电装机300万千瓦、光电装机35万千瓦;锡盟至江苏泰州特高压电压等级为±800千伏,送电容量为800万千瓦,捆绑送出风电规模为90万千瓦、光电规模约20万千瓦。
除了一些还没有核准或者开工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会受到直接的暂缓核准或暂缓施工影响外,更间接的、大范围的影响是否会慢慢显现,更值得关注。
需要引起光伏投资者高度重视的是,随着煤电基地建设的放缓,与其配套的特高压电网项目的建设是否也会放缓,或者说送出容量变小?
如果是的话,则无疑会进一步加剧一些地区的“弃光限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