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政府邀请国家林草局驻西安专员办,陕西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等部门座谈,共同研究光伏项目建设占用林草地等工作。
会上,西安专员办要求陕西省在光伏项目建设占用林草地方面,要严格落实国家光伏建设涉林草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发挥“草光互补”模式在治理沙化退化盐碱化草原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光伏发电产业与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协同发展。西安专员办在调研中发现榆林市已审批部分在建项目存在擅自破坏草原、改变地表形态等违法违规行为,已责令停工,下发了督办函,要求依法查处整改。
结合陕西省实际,西安专员办要求,要科学论证,统筹谋划,合理布局,依法依规进行用地审核审批,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走样。同时,加强动态监测,强化监管,靠前服务,督促检查指导用地单位科学用地,严厉打击光伏建设中破坏林草资源行为。对擅自破坏草原、改变地表形态行为的,按照“三到位”要求,严肃依法依规查处和整改,特别对问题特别严重的,建议撤销使用林草地行政许可。
而在1月25日,陕西省发改委印发《关于新能源基地项目延期并网的通知》,对渭南市协调基地并网问题、榆林市新能源项目的请示给予回复,明确表示同意新能源基地项目并网时间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根据文件,新能源基地开展以来,各市及相关企业积极办理前期手续,大力推进项目开工建设,部分项目并网,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仍有部分项目受国家土地林草政策变化影响、冬春施工扬尘等生态风险原因尚未建成投产。
考虑到相关项目建设受国家土地林草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实际影响,同意新能源基地并网时间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各市要积极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相关企业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建设。
事实上,2023年以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等主管部门先后下发了《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使用草原有关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就光伏用地给出新的规范性要求。
但是,部分实施于2021年前后,彼时遵循的用地政策与当下最新的用地政策存在一定差异,部分合规项目因土地原因不得不暂缓甚至终止。
可以预见的是,未来随着各类型光伏用地政策的持续收紧,光伏项目用地合规性风险将持续存在。
原标题:陕西榆林:部分光伏项目破坏草原,责令停工、下发督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