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江荣方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处罚当事人江荣方2019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22日期间担任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起因为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5月13日,江某勋控制使用“陈某先”华泰证券信用账户累计买入“双良节能”264.76万股,买入金额1250.72万元;累计卖出“双良节能”326.7万股,卖出金额1606.2万元,存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的行为。期间,交易资金来自江某勋自有资金,交易设备为江某勋手机或办公电脑。
对此,上交所认定双良节能时任董事江荣方之子控制使用“陈某先”信用账户交易公司股票,在6个月内买入又卖出所持公司股份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上交所对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江荣方予以公开谴责。对于上述纪律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原标题:上交所公开谴责!这家上市光伏企业前董事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