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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行动方案:加快南沙新能源汽车企业引进和培育
日期:2024-01-29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wangyue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1月1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加快南沙新能源汽车企业引进和培育,建设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自主品牌创新基地、新能源汽车出口基地。推动大型港口作业机械、深水航道建设工程机械、海洋资源勘探、海上石油钻井平台等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南沙补强宽禁带半导体全产业链,加快前海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横琴粤澳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建设,打造集成电路产业集群。

原文如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广东)自由

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行动方案的通知

粤府函〔2024〕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商务厅反映。

省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2日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

提升战略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工作要求,全面提升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创新发展水平,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成为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引领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坚持以高水平开放为引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统筹发展和安全,高标准对接国际经贸规则,深入推进制度型开放,加强改革整体谋划和系统集成,推动全产业链创新发展,全面提升广东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能力、经济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为国家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试点探路。

(二)发展目标。经过3年左右的发展,在投资、贸易、资金、运输、人员从业自由便利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实现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有效衔接,现代化产业形成规模,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显著提升,成为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门户枢纽和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重要平台。

——建成高水平对外开放引领区。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大幅提升,进一步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际化营商环境。到2025年,争取累计注册外商投资企业突破3万家,累计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突破700亿美元。

——打造高标准国际贸易枢纽区。海陆空铁联运物流体系更加完善,跨境资金流动便利化水平显著提高,国际航运枢纽功能更趋完善,国际贸易新业态蓬勃发展。到2025年,争取进出口总额突破8000亿元。

——形成高能级现代化产业聚集区。聚焦高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培育一批现代产业和总部经济集群,建成一批国家级科技和产业创新平台,形成全球资源配置能力优、科技创新实力强的高质量发展引擎。

——建设粤港澳高度协同发展示范区。形成与港澳制度规则衔接、经济高度协同、要素便捷流动的发展模式,粤港澳协同创新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建成港澳产业发展新空间、港澳人才创新创业高地、粤港澳宜业宜居优质生活圈。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对标国际高标准规则,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

1. 率先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加快落实国务院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商务人员临时入境、数字贸易、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开展高水平开放压力测试,构建与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努力形成一批示范引领性经验。(省商务厅牵头,省委网信办,省法院,省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委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扩大现代服务业开放。推动出台自贸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争取相关开放举措率先在广东自贸试验区落地。支持南沙率先落地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措施,在科技、教育、金融、健康医疗、电信、文化等重点服务业领域扩大开放。(省商务厅牵头,广州市人民政府,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委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全面实行“证照分离”和“一照通行”改革,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支持横琴打造与澳门趋同的商事登记审批机制,优化“琴澳商事通”工作机制,实现“一地两注、跨境通办”。探索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机制,加强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商务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委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航运贸易枢纽功能,提升国际贸易竞争新优势。

4. 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物流一体化功能。持续深化“湾区一港通”“大湾区组合港”改革,争取拓展试点覆盖范围,探索延伸至粤东和粤西港口。持续推动南沙综合保税区、前海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评估达到A类。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提高货物通关效率。推进横琴、南沙、前海与粤港澳大湾区机场共建国际货运中心,实现空运货物在机场外“一站式”完成申报、查验、放行等海关监管手续。优化南沙、蛇口邮轮母港功能和配套政策,吸引更多国际邮轮公司设立航线。推进广州港南沙港区五期工程、国际通用码头等航运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争取广东自贸试验区集装箱吞吐量达3700万标箱,港口货物吞吐量突破5.5亿吨。(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商务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委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推动国际贸易新业态创新发展。推动全球优品分拨中心、海运中转集拼中心等国际货物分拨集拼中心建设,培育壮大国际分拨集拼业务。支持离岸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健全新型离岸贸易“白名单”制度,推动离岸贸易业务发展。支持南沙、前海建设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供应基地,争取国家允许注册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的企业开展保税低硫燃料油混兑调和业务。到2025年,争取广东自贸试验区国际分拨集拼业务突破2000亿元。(省商务厅牵头,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广东海事局,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建设。加快培育贸易数字化标杆企业及综合型数字化解决方案供应商,形成一批贸易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支持全球溯源中心打造溯源辅助应用示范试点,探索在海关、市场监管溯源辅助管理以及跨境电商、预制化食品、离岸贸易等领域的应用。支持前海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拓展应用场景,提供贸易、物流、金融全链条一站式服务。(省商务厅牵头,广州、深圳市人民政府,省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深圳海关,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委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7. 促进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支持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国际海缆登陆站、区域性国际互联网出入口局建设。推进前海全业务关口局、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中新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海缆登陆站服务区建设。支持横琴打造国际数据合作产业发展集聚区,启动澳门科技大学—大湾区科研数据跨境专网试点。(省委网信办牵头,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委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提升金融开放创新能级。

8. 打造融资租赁集聚区。加快融资租赁公司外债便利化试点落地,出台特殊目的公司(SPV)共享外债额度实施细则,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与下设SPV共享额度有效融资。支持南沙携手港澳打造全球飞机租赁中心。支持南沙、前海符合条件的境内机构使用自有外汇收入支付境内经营性租赁外币租金,降低企业汇兑成本。(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牵头,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委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建立期现货联动市场体系。支持前海联合交易中心建设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拓展交易品种,争取粮食贸易企业依托前海联合交易中心参与线上现货交易。支持南沙建设期货产业集聚区,支持企业申请设立大宗商品交割仓(厂)库、期货保税交割仓。推动广州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研究和上市。到2025年,争取广州期货交易所上市期货品种达到5个以上。(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委会牵头,广州市人民政府,省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广州期货交易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推动重大金融平台建设。加快设立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为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住或工作且合法持有港澳保单的客户提供售后服务。支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广州南沙)跨境理财和资管中心与粤港澳大湾区气候投融资中心,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水平。支持横琴打造中国—葡语国家金融服务平台,鼓励境内企业开拓葡语系国家市场。(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广东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深圳监管局,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委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聚焦制造业当家,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11. 促进科技创新资源集聚。开展科研用物资跨境自由流动和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便利化试点,优化科研物资通关措施。推进南沙冷泉生态系统研究装置、临空飞行极端测试平台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扩大国家(深圳·前海)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业务覆盖范围。支持珠海澳大、澳科大科技研究院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省科技厅牵头,省药监局,省通信管理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委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加快南沙新能源汽车企业引进和培育,建设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自主品牌创新基地、新能源汽车出口基地。推动大型港口作业机械、深水航道建设工程机械、海洋资源勘探、海上石油钻井平台等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支持南沙建设高档数控机床及关键功能部件创新中心,吸引机床行业相关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支持横琴专精特新产业园和澳门品牌工业园建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委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南沙补强宽禁带半导体全产业链,加快前海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横琴粤澳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建设,打造集成电路产业集群。支持南沙广东医谷、生物谷等生物医药平台建设,加快横琴中医药研发制造,积极筹建中医药广东省实验室,推动澳门药监局横琴评审服务中心落地,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珠海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药监局、中医药局,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委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竞争力。

14. 推进港澳专业人士便利化执业。支持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通过备案方式开业执业,探索扩大执业范围。支持前海加快形成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加快建筑业与国际接轨。争取实现注册专业工程师(环境)、药剂师、教师等3类港澳职业资格在横琴、南沙、前海跨境便利执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教育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药监局,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委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加强粤港澳法律服务合作。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广州·南沙)法律服务集聚区、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横琴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琴澳仲裁合作平台建设,强化粤港澳三地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合作。争取将港澳调解组织纳入特邀调解组织名册试点,为纠纷解决提供专业化服务。支持横琴粤港澳工程争议国际调解中心完善工程争议解决机制,扩充国际调解员队伍。(省司法厅牵头,省法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委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优化港澳居民跨境医疗服务。进一步完善港澳居民就医转诊、急救转运、医保结算等服务协同机制,探索香港“长者医疗券”在特定医疗机构的使用。支持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就业的澳门居民就地参加职工医保和未就业澳门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医保局,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委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推进横琴“分线管理”落地实施。探索推动在横琴口岸与澳门海关加强执法协作,实施进出境货车及其所载货物“一次机检”。优化澳门非营运单牌车通关模式,推动实施车辆“合作查验、一次放行”(联合一站式)查验模式,进一步提高车辆通关效能。(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牵头,珠海边检总站,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区域协同发展,提升辐射带动能力。

18. 加强与广东海南区域合作平台对接合作。加强广东自贸试验区与广东海南区域合作平台在制度创新、平台项目建设、产业发展、人才交流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支持广东海南区域合作平台复制推广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加快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充分发挥广东自贸试验区辐射带动作用,促进粤东粤西粤北重点产业发展。推进与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政策联动、产业联动、创新联动,鼓励联动发展区结合实际开展改革创新。(省商务厅牵头)

20. 加大改革创新经验复制推广。加快国务院第七批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和广东省第八批改革创新经验的复制推广工作,推进跨境人民币全程电子缴税、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等经验落地见效。及时总结梳理新一批改革创新成果,在全国或全省复制推广。(省商务厅牵头)

三、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加强党的建设始终贯穿于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的全过程,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广东自贸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坚强保障,确保改革创新始终朝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加强组织实施。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在省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完善配套政策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实施。省商务厅要加强对行动方案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动态跟踪,建立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委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要对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风险防控。统筹开放与安全,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建设,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 

原标题: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行动方案:加快南沙新能源汽车企业引进和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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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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