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显示,2023 年11 月18 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 2023 年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 号)文件公布实施了修订后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按照(云自然资[2023]169 号)文件规定,本次征用土地热水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征地补偿标准应依据新公布实施的《2023 年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该项目拟征收土地涉及宣威市热水镇陡沟村民委员会、响宗村民委员会,补偿标准属宣威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II 区片,按照旱地 76.0500 万元/公顷、草地 45.6300 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 76.0500 万元/公顷、未利用地 38.0250 万元/公顷进行补偿。与原补偿标准相比,旱地补偿标准增加 0.1500万元/公顷、草地补偿标准增加 0.0900 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增加 0.1500 万元/公顷未利用地补偿标准增加 0.0750 万元/公顷。
文件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