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首批居民个人光伏发电项目近日在厦门完成结算,最高个人卖电创收近万元。
家住厦门同安的居民个人光伏发电站主人李先生是福建省首批结算的居民个人光伏发电项目之一。李先生于2013年4月投运全省规模最大的居民个人光伏发电系统,首期容量20千瓦,9月份扩容为30千瓦。
截至2014年1月10日,李先生家的光伏发电系统顺利运行9个月,累计发电14771千瓦时。自用10230千瓦时,节省电费8000多元;剩余4541.58千瓦时电量上网,按照上网电价(福建省脱硫燃煤标杆电价(不含税))0.3679元/千瓦时,李先生发电卖给国家电网1670.39元。卖电收入加上节省的电费数额,李先生9个月创收近万元。
按照厦门日照水平及实际运行的投资回报情况估算,李先生7年左右可以收回成本;按照25年的设备厂家维保期,大概2020年以后就可以纯盈利。
1月10日,李先生收到国家电网厦门供电公司工作人员送来的第一笔光伏发电结算款1670元转账凭证。
除此之外,李先生还将收到一笔国家补贴。作为首批清洁能源尝试者,李先生希望让大家看到这种低碳风尚给社会带来的好处。
据国家电网厦门供电公司分布式电源客户经理范莉萍介绍说,福建首家居民个人光伏发电项目2013年4月在厦投运后,不少厦门市民跃跃欲试。目前厦门地区已有35户申请光伏发电项目,其中居民客户22件,合计申请容量4987.79千瓦。已有居民并网13件,企业并网7件,合计20个项目并网总容量4245.92千瓦。其中,居民累计总发电量67320千瓦时,累计总上网电量32244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