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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实施六大工程推进光伏应用
日期:2014-01-13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apple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小区居民自家屋顶建光伏电站,不仅可自用,多余的电还可卖给电网。日前,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原则通过了加快光伏推广应用相关政策,今后,合肥市将广泛实施分布式光伏屋顶工程,探索“光伏社区”建设新模式,届时居民可自愿申请建屋顶光伏电站。

  光伏发电上网结算更方便

  光伏发电,今后或在合肥随处可见。据市经信委负责人介绍,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实施六大工程推进光伏应用,包括分布式光伏屋顶、光伏大型地面电站、光伏照明、光伏扶贫、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光伏与设施农业相结合等工程。

  随着越来越多的光伏电站正式并网运行,如何方便地办理上网结算备受关注。根据政策规定,供电部门将为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免费提供接入系统的制定、并网验收等服务。电站并网发电后,全额收购电站上网电量,并在电站投资人开具相关发票后,在当月月底前完成结算。

  鼓励居民屋顶建光伏电站

  “光伏社区”建设模式或将探索实行。合肥将鼓励住宅小区居民安装屋顶光伏电站,在居民自愿申请和屋顶所有人许可的前提下,优先在项目报装、电网接入、工程施工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充分利用小区内已建、新建的公益性建筑、公共设施、重点工程、保障房等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除了屋顶电站外,养殖水面、荒山荒地、滩涂等也将建设光伏应用项目。

  此外,对未按照要求设置光伏系统的工程项目,将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据介绍,新建屋顶可利用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非居住类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和市政设施应当设置光伏系统,并实行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施工出问题将上黑名单

  据了解,政策明确细化了几项奖惩举措,其中规定,在项目实施和运营中,若出现电站设计、施工等原因引起的漏水、漏电、消防等重大事故,将由建设等主管部门对项目投资方(含项目施工方)进行处罚,并将项目投资方(含项目施工方)纳入黑名单。

  市经信委负责人还介绍,对在光伏应用推广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将优先考虑授予市级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称号。据了解,该政策有效期暂定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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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合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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