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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谈光伏扶贫:村级扶贫该注意什么?
日期:2016-10-24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yinkaiqi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审核要点

一、是各地上报的实施方案的完整性

1)完整的实施方案应该包括光伏扶贫的贫困数数量、项目类型、建设条件、投资经营主体、投资效益分析、收益分配办法、地方配脱政策。

2)项目前期工作的情况,主要包括项目与贫困户的精准对应情况,投资经营主体的落实,资金落实的情况,以及土地条件的落实,还有电网接入的一些情况,是否具备近期接入的条件。

3)审核内容是扶贫效果的保障,项目能否做到与贫困户精准对应,每位贫困户对应的光伏规模能否满足要求,能否满足20年内每户每年3000元以上的基本要求。

第二,审核的流程

1)请水规总院对实施方案进行初审,分类整理各地区贫困户、土地及电网接入的条件。

2)与扶贫办、国开行、农发行、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单位对分别负责的部分进行审核衔接。

3)请水规总院将各地实施方案中的问题和需要补充的材料与有关省区的能源主管部门进行反馈,请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对支持性文件进行补充。

4)水规院在收到各地补充材料后再次逐个进行核实,提出第一批项目名单,我们组成工作组之后确定第一批下达的项目名单。

截止到今年8月底,约20个省区上报了今年拟启动的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按照各省报来的顺序先期完成了14个省的实施方案审核工作。这14个省报来的方案,村级电站300万,集中式电站约1200万。收到实施方案以后,根据区党组会议的精神,对可落实资金和电网建设条件的全部列入第一批项目。大家也都知道,村级电网超过200万。集中式电站重点选择革命老区、贫困片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重点帮扶以及2014年开展试点的地区。这样,我们筛出来第一批集中式电站298万千瓦,其中80万是因为山东今年放弃了商业指标,全部用来扶贫。

下一步实施要求


一个是各省区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扶贫部门健全光伏扶贫项目机制,做好扶贫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督促地方政府和投资主体尽快落实建设条件,及时办理项目备案等手续,各有关市县政府按照实施方案落实资金,协调国土、林业、环保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政策对光伏发电创造有利条件。

二、是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尽快与项目对接,进行项目贷款条件的审核,按照工作机制落实贷款优惠条件。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和有关贷款条件做好融资保障。电网公司尽快落实村级包括互用电站的建网方案,优先将有关电网建设纳入最新批次的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计划。对集中式电站要尽快落实工程建设投资。

三、是项目投资主体要按照申报的实施方案开展建设,按照备案和完工时间要求组织好勘查设计,设备采购和工程建设等工作,严格工程建设质量,做好竣工验收组织工作,确保光伏扶贫项目长期可靠运行。在经营过程中做好资金统筹应用,优先保障对贫困户的收益分配。

还有一个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就是第二批、甚至第三四批的光伏扶贫是怎么考虑的。目前,对于村级电站主要是资金落实,具备电网接入条件的,基本上放开规模,只要省里申报,我们审核一下就可以通过。

但是集中式电站现在因为涉及的面更多一些,主要是下面有没有集中式电站要看这一批300万千瓦电站建设的情况,这批项目建设以后,我们要组织检查,看这批项目的资金政府出资也没有落实,是不是按照资产收益扶贫的模式设计,还有这个项目有没有对应到贫困户,这些要进行很详细的检查和评估。

如果大家认为评估效果好的话,在下一批项目中继续考虑集中式电站的形式,如果评估效果不好,出现了大家不想看到的,比如倒卖项目的情况,甚至是贫困户没有拿到实际收益的情况的话,这种模式可能就往后再推迟。

至于“十三五”的总体规模设想,笔者想今后每年的规模可能比今年的规模略大,但是大多少不好说,因为集中式电站的规模不好定。希望拿到300万集中式电站规模的企业,要严格按照以前承诺的模式给贫困户做好收益分配,跟地方政府做好沟通。虽然很光荣,但是责任也很重大,希望这些企业跟咱们公司的事业能做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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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伏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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