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凤阳小岗村光伏设备采购及安装
2、招标人:凤阳县小溪河镇小岗村村民委员会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凤阳县境内
2、项目规模:凤阳县小岗村90KW光伏设备采购及安装于小岗村敬老院、石马小学、污水处理厂、垃圾中转站的屋顶,采购包括电池组件、逆变器、支架、配电箱、防雷系统等各9000个,并包括电缆安装施工、并网等。
3、付款方式:光伏电站建设完成合同工程量的30%后按已完成工程量开始支付工程进度款,最高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光伏电站全部建设完成并经验收合格,且并网运行并经审计后支付至审定价款的80%,余款20%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满一年且经复验合格后支付质保金的50%,在验收合格满三年且经复验合格后支付质保金的25%,剩余质保金在验收合格满五年且经复验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以上资金均不计息)。
4、供货及完工时间:15日历天。
5、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三、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或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1)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指生产光伏电池组件或逆变器的企业:
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自行施工的: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不具备上述条件,可依法进行分包。
(2)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①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个50万元的光伏电站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下同);
3、除在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被公示暂停我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其余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的单位均可参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4.1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czggzy.gov.cn)“招标公告-政府采购-凤阳县”栏中“凤阳小岗村光伏设备采购及安装”投标报名后下载(依据招标文件内容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即可,无需现场报名)。
4.2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企业注册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网址: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e5ac94e3-6b0b-4461-b0c2-a937b66a6559&CategoryNum=008)。联系人:张工:0550-3801701、王工:0550-3019013。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投标企业注册备案”栏目--“企业报名操作手册”);
3)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标。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元);
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不从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小岗村光伏设备采购及安装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帐号:176731044750
户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在交付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投标单位(无息)。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小溪河镇小岗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凤阳小岗村
联系人:寇国伟
联系电话:1395506021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鼎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8-19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855039688 QQ:22363660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