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能源局公示了浙江省2016年度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竞争性分配结果,嘉兴4个光伏电站项目入选,建设规模189兆瓦,占浙江省1150兆瓦总规模的16%。
嘉兴进入公示名单的4个光伏电站项目分别是:嘉善县陶庄镇夏墓荡7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嘉善县天凝镇六百亩荡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海盐县澉浦镇茶院中山分矿区9MW光伏发电项目、浙江浙能嘉兴发电厂30MW光伏发电项目。
据了解,2016年全国将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810万千瓦,其中分配给浙江的规模是100万千瓦,通过竞争性分配,全省共有34个项目入选为建设规模内项目,建设规模共计1150兆瓦。通过竞争纳入建设规模的项目可享受国家和省光伏电价补贴。
“这几年都是竞争性分配,补贴资金有限。”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采用竞争性分配的方法,旨在推动全省光伏发电有序发展,确保有投资能力、项目前期成熟、技术水平高、讲诚信的企业获得建设规模,充分发挥国家和省补贴资金效益,推动我省光伏发电应用技术进步、成本降低、多能互补,带动光伏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嘉兴的这4个项目之所以能脱颖而出,是因为其在多个方面符合省里要求,得分较高。据悉,为了公平公正,省里专门制定了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竞争性分配方案,通过综合评分来确定年度建设规模内项目。主要考量的指标包括上网电价、企业投资能力、项目前期工作深度、电网接入及消纳条件以及企业业绩和诚信等。
分配方案不仅列出了加分项,还列出了扣分项。以往建设规模指标完成较差,建成光伏发电项目或生产光伏主要设备故障率较高的企业,总分扣减5分。
经过前期项目业主自主申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组织的专家评审、省能源局局长办公会议审定等环节,最终嘉兴这4个项目榜上有名。
为确保项目切实落地,这些项目均按照要求明确了前期、开工、组件铺设、并网等时间节点,并作出企业承诺。纳入2016年度建设规模但未能按期开工和竣工投产的项目,年度建设规模资格将被取消。
据悉,光伏小康工程中的村级电站和集中式电站,不占国家能源局下达给我省的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