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5日,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印发《韶关市关于屋顶分布式
光伏项目建设管理指引》(2023 年修编)的通知发布,其中明确,建筑为坡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应顺坡安装,组件不应超过该安装屋面的最高点,组件方阵表面与安装屋面的垂直高度不应超过 30厘米;建筑为平屋面结构时,屋顶安装的光伏组件从屋面平台起算其高度不应超过 2.2 米,其中有楼梯间的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光伏组件安装于楼梯间屋面的,最高点应不高于楼梯间屋面 1 米(且最高点应不高于顶屋屋面 4 米),并且四周均不得围蔽形成建筑使用空间;光伏组件覆盖范围不得超越建筑物主体结构轮廓线,城镇建成区临街建筑物的光伏组件覆盖范围应距离临街一侧的建筑物主体结构轮廓线不少于1米。平屋面安装
光伏发电系统时,应利用女儿墙等建筑构件对光伏组件进行适当围挡,确保不影响建筑外立面风貌、不发生高空坠物。
原文如下: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印发《韶关市关于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指引》(2023 年修编)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韶关新区管委会,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管理委员会,韶关供电局:
为进一步规范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优化管理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和屋顶光伏最新的技术规范,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和市住建管理局对 2021年12月印发的《韶关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指引》(暂行)进行了修编完善,形成了《韶关市关于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指引》(2023 年修编)》,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韶关市关于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指引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9月25日
原标题:关于印发《韶关市关于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指引》(2023 年修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