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发改委研究起草了《辽宁省2022年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
其中提出,为节约高效利用我省土地资源,深入挖掘土地价值,减少占用耕地,探索光伏发电项目与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推进在荒漠、水面、滩涂三类区域开发建设光伏示范项目。
结合各地资源禀赋和发展潜力,本次安排光伏示范项目建设总规模80万千瓦,其中,阜新治沙光伏项目50万千瓦、盘锦水面光伏项目20万千瓦、大连滩涂光伏项目10万千瓦。
示范项目单体规模至少10万千瓦,场址不存在土地、环保、林草、军事和文物等方面问题。
有关市在制定竞争性选择项目业主方案时,可以优先支持具备以下条件的申报单位:
(1)承诺配套建设光伏装机规模10%以上的储能设施;
(2)具备源网荷储、多能互补条件。
原文如下:
原标题:优先支持承诺配10%储能!辽宁发布光伏示范项目建设方案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