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根据本地区电力需求及电网情况,电网公司按季度计算地区(市、县)分布式光伏可接入容量,结果报省发展改革委,由省发展改革委将本省存在接网消纳困难的县(市)、 区名单向社会发布,合理安排分布式光伏备案规模和建设时序,引导企业、居民做好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工作。按照《导 则》评估为黄色、红色等级的受限地区,对于已建成和已开工项目,电力公司应采取措施,应接尽接;对于已备案未开工项目,电力公司告知暂缓建设;未备案项目,由相关审批部门告知暂缓备案,等待电网承载力改善后再继续备案工作。
支持“公司+村镇+农户” 等模式开发分布式光伏,针对第三方租用居民自有屋顶或建筑表面等方式 共建开发的分布式光伏,通过聚合商模式实现功率控制功能的项目,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并网。
在建设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过程中要严格备案管理,严厉打击 “光伏贷” 、过度宣传、承诺保障项目收益等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行为,推动当地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
市场乱象丛生 多地暂缓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
今年8月下旬,湖北省发布了一份《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过程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虽然文中提了不少利好分布式光伏的措施,但也规定“在低压配网接网预警等级为红色的县(市、区),自公布之日起暂停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
此前,辽宁省营口市发布了《关于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根据《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的报告》,自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营口地区已备案未并网光伏容量已达1527.06MW,已远超营口地区分布式电源可接入承载能力。综合考虑营口地区分布式电源可接入承载能力为981.98MW的实际情况,决定暂缓全市新增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工作,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再往前,今年5月29日,湖南省发展改革委明确叫停“全额上网”小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备案工作,表示需将其统筹纳入全省建设方案并按管理权限由发展改革委备案后方可建设。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官网6月披露,有人致信建议蒲城县光伏停止备案。信件称蒲城县有投机分子追求利益,扰乱光伏市场。建议县发展改革委尽快拿出整顿方案和对应的政策导向,出台对应的文件和措施规范光伏市场,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对此,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回复称,经了解,近两年来,蒲城县涌入光伏企业达140余家,施工质量参差不齐,群众多次反映房屋漏水、安装后无人维修、发电收益不抵贷款等情况,加之大部分光伏企业以自然人名义建设非自然人项目,资料造假等问题较为严重,鉴于以上情况,蒲城县正在整顿光伏产业乱象。
6月7日,广东省能源局表示未按要求配储的新能源项目,电网公司原则上不予调度、不收购电力电量。另有消息称广东省能源局要求自即日起暂停地面集中光伏、陆上风电立项工作;已立项未开工的项目暂缓开工。广东省能源局新能源处对此回应称并未暂停立项,只是建议企业先不要新增备案和核准。
此后的7月4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152号提案答复的函,就该省当前分布式光伏发展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多措并举推进相关工作。
6月8日,沈阳市辽中区发展改革局发布紧急通知,再次暂停光伏项目备案、项目验收并网。
6月1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实施意见提出,不配储不得上网,不合格扣除2倍并网容量。
原文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对《关于规范发展分布式光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确保我省分布式光伏科学、规范、有序发展,进一步推动新能源高质量跃升,我委会同省电力公司起草了《关于规范发展分布式光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27日,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委。
联系电话:024—86898268
电子邮箱:lnnewenergy@sina.com
附件:关于有序发展分布式光伏的意见(征求意见稿).pdf
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