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莲都区摸排范围为:
1.工业园区:以工业园区为主体申报的光伏发电项目。
2.工业企业:以工业企业为主体申报的光伏发电项目。
原文见下:
关于开展工业领域光伏装机及发电情况摸排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根据省厅文件通知,对全区范围内工业领域光伏装机发电情况进行摸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排范围
1.工业园区:以工业园区为主体申报的光伏发电项目。
2.工业企业:以工业企业为主体申报的光伏发电项目。
二、工作要求
请园区及各相关企业做好装机容量、发电量和余电交易量的统计;填报《工业领域光伏发电摸排清单(工业园区)》(附件1)和《工业领域光伏发电摸排清单(工业企业)》(附件2)。
于11月20日(星期一)下班前将表格反馈经商局投资科杨水梅处,联系电话:2278307。
附件1和附件2摸排清单.xlsx
莲都区经济商务局
2023 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