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对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2169号建议的答复函
尊敬的梁锐等2位代表:
《关于在宝安区全面推广零碳低碳园区建设的建议》(第20232169号)收悉。现就建议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出后,国家正逐步构建“1+N”政策体系,2021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了“打造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节能低碳园区”,“建设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发展等工作任务。根据深圳市关于近零碳排放区的统一部署,目前宝安区在推广零碳低碳园区建设等方面已开展诸多探索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
二、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针对建议“数字化赋能园区绿色低碳转型”的建议,答复如下:
为推进实现碳达峰目标,提升在宝安区工业领域的双碳管理能力,我局构建了工业企业碳排放地图。碳排放地图以宝安区碳管控企业2013-2021年的碳排放数据作为本底,可查看各个行业的年度履约情况以及不同行业在不同年份的碳排放总量、平均碳排放水平和控排企业数量变化,直观展示我区三家近零碳试点单位建设进度。并实时反映深圳、上海、北京、广东、湖北、福建、重庆、天津等八大碳市场试点以及全国碳市场的动态行情,和欧洲、美国、日本、韩国等世界主要碳市场动态。我局将进一步打磨碳地图,扩展覆盖范围、深化数据基底、探索应用空间,更好地服务于推动实现宝安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实现宝安区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
(二)针对建议“大力发展园区内分布式光伏、用户侧储能、充电桩,实现光储充一体化发展。”的建议,答复如下:
在大力发展光伏方面我局积极展开了一系列活动。
一是深圳市自2021年启动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工作以来,我局已启动两批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共有三家企业公示为试点项目。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作为近零碳试点创建工作的核心指标,三家试点在近零碳试点创建方案中都将分布式光伏项目纳入了重点项目,从而达到增强企业园区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能力,有序推进企业能源结构调整的目的。为形成宝安区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库,我局从企业、园区、校园、社区、建筑、区域六个类型着手,在全区范围内筛选第三批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目前正与有意向的园区沟通,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二是我局目前正在搭建宝安区“政-企-校-社”双碳联盟,联盟是以主动服务政府部门、企业、学校、社会(社区)“双碳”工作为核心构建交流平台,该平台提供“双碳”一站式管家服务,目前已汇聚政企校社各界共50家成员单位。联盟目前正在征集优秀光伏技术和产品纳入光伏项目库,为联盟成员提供优秀技术参考。
(三)针对建议“支持重点高耗能行业、重点用能单位深入推广能源审计和综合能源服务。”的建议,答复如下:
结合宝安工业大区特点,我局将选取宝安区典型工业园区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效应评估,识别协同增效关键路径,建立宝安区典型工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评价指标体系,形成典型工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水平评估工作方案,开展减污降碳创新协同园区试点典型案例收集和示范推广,并筛选鼓励合适的园区项目进行绿色化改造。
三、办理过程
我局在办理建议时充分参考了市、区各类管理办法及重点工作任务等,形成了上述答复内容。
专此答复。
原标题:深圳宝安区发函回应全面推广零碳低碳园区、光储充一体化发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