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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租赁隔壁公司屋顶安装光伏不算自发自用!
日期:2023-11-10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luxiaoyu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日前,有网友向安徽能源局咨询,可以租赁隔壁公司屋顶安装光伏,接入自己公司变压器,算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吗?

安徽能源局对此做出回应,对于自身屋顶不具备安装光伏组件的条件,租赁附近企业屋顶安装光伏组件的,接入自己公司变压器不符合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的要求。

原文如下:

来信: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安装使用问题

来信时间:2023-10-28 18:33

我公司目前用电量较大,可以租赁隔壁公司屋顶安装光伏么。使用隔壁屋顶安装光伏,接入自己公司变压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回复部门:能源局回复时间:2023-11-07 08:40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省新能源工作的关心。就您咨询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安装使用问题的问题,我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按照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433号)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第三节第(一)条“大力开拓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部分提出:“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据此明确,对于自身屋顶不具备安装光伏组件的条件,租赁附近企业屋顶安装光伏组件的,接入自己公司变压器不符合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的要求。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需要了解更多情况或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省能源局新能源处联系。联系电话:0551-63609410。

原标题:官方回复:租赁隔壁公司屋顶安装光伏不算自发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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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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