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指出: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规划的规模空间,组织报送本地区新型储能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建议,明确建设规模、项目布局、技术路线、电网接入、应用场景、建设及投产时间等,并按年度建设计划有序安排项目建设。超出本地区规模空间的项目,应由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提出规模空间调增申请,经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评估同意后,列入年度建设计划并实施。额定功率低于 5 兆瓦的用户侧新型储能不纳入规模管控。额定功率以额定充放电功率较大值计。
电源侧、电网侧以及额定功率 5 兆瓦及以上的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须纳入年度建设计划管理。项目建设单位在申请纳入年度建设计划前,应委托具备资质的工程设计和咨询单位开展可行性研究,并就电网接入方案对接咨询电网企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