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华电海西托格若格25.9万千瓦*4小时储能电站总建设规模为270MW,配套容量为1080MWh,本期建设259MW/1036MWh预制舱式磷酸铁钾电池系统。项目位于青海海西德令哈市西出口光伏光热产业园区,工期暂定2023年11月30日至2024年6月30日,招标人是华电 (海西)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至少3项单个储能项目容量均不小于10MWh的EPC总承包工程业绩,同时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山西朔州应县400MW/800MWh独立储能项目位于山西省朔州市应县经济开发区,拟建预制式集装箱储能站一座,包含储能预制舱140座,电池PCS一体化集装箱140座、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220kV送出工程。工期暂定2023年12月至2025年11月,招标人是朔州市华朔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单位近5年内具有至少1个储能项目的勘察或设计或EPC业绩或者具有至少1个风电或光伏的勘察或设计或EPC业绩。
详情如下:
青海华电海西托格若格25.9万千瓦x4小时储能电站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QT-083)
一、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青海华电海西托格若格25.9万千瓦*4小时储能电站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海西)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项目场地位干德今哈市西出口光伏光热产业园区,规划场区东侧与德今哈市区相距约25K0。南侧距离克鲁克湖约13km,北侧1km为祁连山山脉南麓。S20(德小高速)位于规划区南部6km,西侧紧邻南北走向的灶火沟盆路。
2.2项目规模:总建设规模为27W,配套容量为1080MWh,本期259MW/1036MWh预制舱式磷酸铁锂电池系统。规划占地面积约3. 37hm²。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2023年11月30日至2024年6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青海华电海西托格若格25.9万千瓦X4小时储能电站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所有分项工程均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以及各项手续办理工作等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内容:
(1) 储能电站地质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
(2) 本标段范围内临建房标准化、智慧化工地、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除甲供材外,其他设备材料采购原则上按照华电集团已完成框架招标的电缆、变压器等设备采购结果进行设计、采购) 、五通一平、设计、土建工程施工(含施工辅助及临时设施等)、安装、总包管理、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试运行、达标投产、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3) 工程的开工许可、水土保持方案、环境保护方案、安全方案、消防方案、职业健康方案等的编制及实施;安全“三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施工检测、验收;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施工备案;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 包括并不限于质量监督、并网前技术监督、保护定值计算、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水保验收、环保验收、安全验收(安全专篇)、消防验收、防雷接地、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华电集团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包含现场一致性核查、快频调试、耐压耐频测试和整站建模等); 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总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可为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应具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明扫描件)。
8.业绩要求:投标人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3项单个储能项目容量均不小于10MWh的EPC总承包工程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资料中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在评标时不予认可)
9.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朔州市华朔储能技术有限公司应县400MW/800MWh独立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LGK2023110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朔州市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朔州市华朔储能技术有限公司应县400MW/800MWh独立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项目编号:M1100000048003102001)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朔州市华朔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高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在山西省朔州市应县经济开发区建设规模400MW/800MWh预制式集装箱储能站一座,包含储能预制舱140座,电池PCS一体化集装箱140座、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220kV送出工程。主要建设包括储能电站场区、220kV升压站、220kV 送出线路、对侧站扩建间隔等工程分项内的电气一次、二次、通信、自动化、土建、消防、给排水、暖通等。建设附属建筑生活楼、辅助用房、配电楼、SVG室等,及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停车场、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等工程。
2.2 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项目占地约148亩,建筑总面积19643.22平方米。
(2)计划工期: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2023年12月至2025年11月。
(3)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至储能电站整体竣工验收的全部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及监造;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相关服务(包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资质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之一:① 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单位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至少1个储能项目的勘察或设计或EPC业绩(须附合同文件或投产证明文件,业绩起算时间:投产业绩以投产时间为准,在建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 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单位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至少1个风电或光伏的勘察或设计或EPC业绩(须附合同文件或投产证明文件,业绩起算时间:投产业绩以投产时间为准,在建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财务要求:2020年-2022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证明材料。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之间的权利及义务,联合体各方独立承担各自在协议书内约定的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原标题:共659MW/1836MWh!山西、青海储能电站EPC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