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23年,光伏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新能源增量主体,获得了国家层面的大力支持。10月以来,能源两大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先后四次发文或发声,支持光伏产业发展。其中,不仅有涉及“光伏+”创新利用、光伏项目开发的多项政策出台,还明确对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电力违法行为查处等做出了更进一步的规范。
国家能源局开展5大类光伏试点示范:高速公路、铁路边坡、海上光伏、户外实证等
10月18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的通知》,就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文件,本次试点示范项目包括三大类,分别为技术创新类、开发建设类与高比例应用类,其中涉及光伏发电的主要有五个方向:
技术创新类:
1、光伏发电户外实证。主要支持在寒温、暖温、高原、湿热等典型气候地区,对光伏组件、支架、基础等光伏发电关键部件及系统在典型环境条件下的实际运行情况进行户外长周期运行监测与研究,为光伏产业升级提供支撑。
2、新型高效光伏电池技术示范。主要支持高效光伏电池、钙钛矿及叠层太阳能电池、新型柔性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等新型、先进、高效光伏电池技术应用,以规模化促进前沿技术和装备进入应用市场,持续推进光伏发电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单个示范项目装机规模不宜小于5万千瓦。
开发建设类:
1、光伏治沙示范。主要支持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统筹资源条件和消纳能力,因地制宜确定适宜开发范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科学选择生态治理方式、植被配置模式等,探索不同条件下有效的光伏治沙建设方案,带动沙漠治理、耐旱植物种植、观光旅游等相关产业发展,形成沙漠治理、生态修复、生态经济、沙产业多位一体、治用并行、平衡发展的体系。单个示范项目建设规模不宜小于50万千瓦。
2、光伏廊道示范。主要支持利用铁路边坡、高速公路、主干渠道、园区道路和农村道路两侧用地范围外的空闲土地资源,因地制宜推进分布式光伏应用或小型集中式光伏建设,探索与城乡交通建设发展相结合的多元开发、就近利用、绿电替代、一体化运维的新型光伏开发利用模式。
3、海上光伏试点。主要支持在太阳能资源和建设条件好的盐田等已开发建设海域,试点推动海上光伏项目建设,通过设计、施工、运维全生命周期优化以及产业协同等措施,推动项目技术水平和经济性提升,融合相关行业发展需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海上光伏开发模式,重点分析评估海上光伏方阵、桩基对海洋资源生态环境影响,关注生态修复措施成效。
国家发改委:明确分布式新能源、储能参与电力市场!
10月12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在确保有利于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前提下,有序实现电力现货市场全覆盖。2023年底,全国大部分省份/地区具备电力现货试运行条件,“新能源+储能”进入现货市场!
1、部分地区分布式将参与市场!
根据文件,按照2030年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的时间节点,现货试点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分步实施方案。
分布式新能源装机占比较高的地区,推动分布式新能源上网电量参与市场,探索参与市场的有效机制。暂未参与所在地区现货市场的新能源发电主体,应视为价格接受者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出清,可按原有价格机制进行结算,但须按照规则进行信息披露,并与其他经营主体共同按市场规则公平承担相应的不平衡费用。
2、“新能源+储能”将参与市场!
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分时价格信号,推动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主体在削峰填谷、优化电能质量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探索“新能源+储能”等新方式。为保证系统安全可靠,参考市场同类主体标准进行运行管理考核。
3、绿电纳入中长期交易,放宽新能源中长期的比例
考虑新能源难以长周期准确预测的特性,为更好地适应新能源参与现货市场需求,研究对新能源占比较高的省份,适当放宽年度中长期合同签约比例。
绿电交易纳入中长期交易范畴,交易合同电量部分按照市场规则,明确合同要素并按现货价格结算偏差电量。
4、明确现货市场出清价格上下限
价格上限:应满足鼓励调节电源顶峰需要并与需求侧响应价格相衔接,
价格下限:设置可参考当地新能源平均变动成本。
严格落实燃煤发电上网侧中长期交易价格机制,不得组织专场交易,减少结算环节的行政干预。
5、将建立煤电的容量电价!
推动开展各类可靠性电源成本回收测算工作,煤电等可靠性电源年平均利用小时数较低的地区可结合测算情况,尽快明确建立容量补偿机制时间节点计划和方案,探索实现可靠性电源容量价值的合理补偿。
6、各省推进的时间节奏
特急!国家能源局:整治新能源发电强制要求配套产业、缴纳高额保证金等不当行为!
10月7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特急通知。根据通知,将聚焦2023年1月1日以来各地方组织实施的风电、光伏和抽水蓄能开发项目,核查项目在签订开发意向协议、编制项目投资市场化配置方案、组织实施市场化配置项目开发过程、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当市场干预行为,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一)通过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强制要求配套产业
(二)通过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强制要求投资落地
随后不久,福建、安徽、宁夏、贵州、江苏等省份陆续出台相关文件,严整风光项目开发强配产业、投资乱象。
国家能源局:不按照规定公平开放电网等众违法行为将被罚!
9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案件案由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针对电力违法行为、油气违法行为、水电站违法行为等行政处罚案由进行公示。
文件提出:不按照规定公平开放电网、违反电力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安全责任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等众违法行为将被行政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发表重要讲话,均提到了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相关举措。伴随着后续政策的出台,中国光伏产业又将迈入崭新发展阶段。
习近平:注重水电等优势传统能源与风电、光伏、氢能等新能源的多能互补、深度融合
10月12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江西省南昌市主持召开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煤炭等化石能源兜底保障能力,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注重水电等优势传统能源与风电、光伏、氢能等新能源的多能互补、深度融合,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
习近平:建设光伏产业对话交流机制!开展10万人次培训
10月18日上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提到:中方将持续深化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等领域合作,加大对“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的支持,继续举办“一带一路”绿色创新大会,建设光伏产业对话交流机制和绿色低碳专家网络。落实“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到2030年为伙伴国开展10万人次培训。
原标题:重大利好!光伏政策组合拳来了